赤峰市积极部署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工作

24.12.2014  19:00

  为深入开展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和自治区双拥模范旗(县)创建活动,全面提高赤峰市双拥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目标,根据全国和自治区双拥工作会议精神,赤峰市对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

  按照创新发展的要求,修订《赤峰市双拥工作职责制度》,制定《赤峰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任务分解》、《赤峰市“双拥在基层”活动方案》和《赤峰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表彰办法》,提高双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积极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规范红山区东城街道军嫂社区和松山区全宁街道福兴社区等2个社区拥军典型,打造社区拥军示范单位,指导全市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按照创建双拥模范城(旗县)的标准和要求,加强各级双拥办建设,实行军地合署办公,规范各项双拥工作制度和办公软、硬件,整理完善双拥工作档案资料,做好各项迎检的具体工作。

  进一步加大创建双拥模范城(旗县)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双拥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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