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调研农村牧区低保综合评定工作

30.07.2015  00:45

  7月24日,民政部在内蒙古赤峰市召开农村牧区低保综合评定工作座谈会。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刘喜堂主持会议,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农村处副处长孙杨、自治区民政厅副巡视员公维春、社会救助处副处长田智勇、赤峰市民政局局长闫清卿出席了座谈会。

  会上,克什克腾旗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张福军结合基层实际,从明确申请人诚信状况不佳、核算收入明显超出规定标准等不能进入低保的16种情况,以及采取的细化分类低保、完善家庭收入核算等保障措施两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劳动力系数法”综合评定工作的具体做法,并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刘喜堂副司长对克什克腾旗低保综合评定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下一步要通过深入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探索和完善。

  目前,自治区全面推广实施了农村牧区低保综合评定工作,按照农村牧区低保对象劳动能力确定相应的劳动力系数后,分别制定农村土地经营、外出务工收入、子女赡养费收入、种养殖收入“四把标尺”,通过“核对收入+听证评议+综合认定”的方法,进一步统一了低保对象认定标准,并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重新认定,有效破解了低保对象认定缺乏统一标准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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