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盟、赤峰市通报6起典型案例

07.02.2018  04:42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吴博超) 2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纪委获悉,阿拉善盟、赤峰市分别通报了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5名基层领导干部被“点名通报”并受到严肃处理。

  阿拉善盟:

  1、 阿左旗塔尔岭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姜文贤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13年至2014年草原补奖资金发放过程中,姜文贤优亲厚友,使其亲属违规享受草原补奖资金共计3万元。

  2017年11月30日,经阿左旗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姜文贤开除党籍处分,违规所得资金全部退回。

  2、额济纳旗巴彦陶来苏木昂格茨音陶来嘎查党支部书记宗利谦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2014年,宗利谦违反财经纪律,将帮扶款8万元存储在个人账户用于打井、相关设备采购租赁和人员工资支出,并以收据、白条作帐;2016年,违反工作纪律,在未经嘎查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租赁嘎查集体耕地,同时在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过程中,违规扩大3户牧民宅基地院墙占地范围。

  2017年12月13日,经巴彦陶来苏木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宗利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履行职责不力的昂格茨音陶来嘎查嘎查达石玉国、嘎查监督委员会主任李文军进行诫勉谈话。

  3、阿左旗巴彦浩特镇贡呼都格嘎查主任丁晓军违规挪用财政资金问题。

  2013年12月3日,丁晓军以个人名义开具金额为1万元的专业设计费税票一张,将阿左旗农工部拨付给嘎查的自治区级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以奖代补规划经费1万元从嘎查帐户报支挪作它用。

  2017年10月19日,经巴彦浩特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丁晓军党内警告处分。

  4、阿左旗巴彦诺日公苏木农牧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布和违规套取惠农惠牧资金问题。

  2009年至2013年,布和在担任巴彦诺日公苏木农牧业服务中心主任期间,优亲厚友,通过违规办理草原证、伪造户籍信息等方式,以其妻子、儿子名义套取草原补奖款3.91万元、扶贫开发资金3万元;2011年至2012年,布和将苏海图嘎查所属的3700亩集体梭梭林以其妻子名义申报牧草良种补贴,套取牧草良种补贴款共计7.402万元。

  2017年6月12日,其涉嫌犯罪问题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7年7月19日,经巴彦诺日公苏木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布和开除公职处分。

  5、额济纳旗马鬃山苏木违规发放民政资金问题。

  2013年至2014年,马鬃山苏木违规扩大民政资金使用范围,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将3名临时工作人员确定为救助对象,违规享受补贴3.82万元。

  2017年11月13日,经额济纳旗纪委研究决定,对马鬃山苏木原党委书记恩克巴雅尔、原苏木达狄敏杰进行诫勉谈话,违规所得资金全部退回。

  赤峰市:

  1、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李志刚大操大办女儿婚礼问题。

  李志刚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管理股股长期间,2017年3月13日,在平庄塞外皇朝酒店为其女儿举办婚礼,婚礼摆酒宴26桌,收受礼金7万余元。在其女儿正式婚礼前,李志刚分别在平庄宾馆、百姓楼举行答谢酒宴,邀请原工商分局部分同事及其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其中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刘某某等人礼金合计3200元。

  问题被揭发后,李志刚已主动将违规收受的礼金上缴财政。李志刚身为中共党员、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管理股股长,党纪观念淡漠,大操大办其女儿婚礼,并邀请其监管对象参加,其行为构成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错误。

  2018年1月9日元宝山区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李志刚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