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夏地方“州”、“镇(城)”考

21.11.2014  23:04

  内蒙古社科院历史研究所  胡玉春 

 

  《读史方舆纪要》记载:大夏国强盛时,疆域“南阻秦岭,东戍蒲津,西收秦陇,北薄于河。” [1] ( 卷3,P145) 其辖境相当于今天内蒙古阿拉善东部、乌海、巴彦淖尔、鄂尔多斯、包头,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东北部、陕西中部、北部,山西西部地区。根据《晋书·地理志》记载大夏国疆域划分为九州,另据《十六国疆域志》记大夏国“惟以城为主”,也就是说,大夏国的地方行政管理是实行“州”和“城”的统治方式,真实情况是否如此呢?

  十六国以前,州郡县三级制是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普遍模式。十六国时期民族政权多且更迭频繁,各政权很难重建占领区地方社会的有效行政管理,因此保持和安抚原有地方行政建置是必要手段。除此以外各民族政权也各立州郡,造成行政区划缩小,州郡数量增多,州郡同名异地者混乱的地方管理体系。因此就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整理大夏国的地方建置是一件纷繁的工作。笔者虽见闻浅陋,但职责使然,况大夏国的地方行政建置经清代洪亮吉的整理,已可知大体,今在此基础上,尝试做些补续性、订正性的研究还是可以的。

   一、大夏国之“九州”

  大夏国境内设“州”的记载见于《晋书·地理志》:

  “(大夏国)置雍州牧于大城,又平刘义真于长安,遣子璝镇焉,号曰南台。以朔州牧镇三城,秦州刺史镇杏城,雍州刺史镇阴密,并州刺史镇蒲坂,梁州牧镇安定,北秦州刺史镇武功,豫州牧镇李润,荆州刺史镇陕,其州郡之名并不可知也。” [2] (卷14,P432)

  这段记载简略的勾画了大夏国地方设州的情况,即大夏国疆域划分幽、雍、朔、秦、北秦、并、梁、豫、荆九州。如果我们相信这种显而易见的论断,那关于这个内容的研究也就没有进行的必要,但是历史研究需要我们去探索历史告诉我们信息之外的东西,尽信书是毫无助益的研究方式。考虑到大夏国国祚短暂,战争频发,辖境竟能详细划分九州是很值得怀疑的事。况且就目前的资料来看,大夏国之九州只记名称,至于从何而来,何时设置,还缺乏有力的史料链条支持。因此其具体情况还需要仔细分析,就此我提出三点思考。

  (一)大夏国未立九州,而有九州之名。

  “地方政府组织表面上可变性较强,但实质上与历史上的制度也有承继性的关系,无论是层级的划分或机构的设置都不可能与前代无关。” [3] ( P3) 按照以上逻辑,我们就可以逐条来分析大夏国的“州”,以及其是否与前代存在承继关系。十六国许多政权并存,地域缺乏稳定格局,于各国州郡更难有统一明确的划分,政权之间亦多有同名州郡,但行政区划实非一地者。笔者细绎诸书,发现大夏国之州名或为统辖区域之旧名,或无从检核,九州之分从何而来并不可知,其中或有歪曲。因此笔者推测大夏国时期没有系统设州,大夏国的九州,除幽州外,其他州名仅有虚名。

  以上推测并非没有根据。大夏国疆域与汉——前赵、前秦、后秦的疆域大体相承,“建兴之后,雍州没于刘聪。及刘曜都长安,改号曰赵,以秦凉二州牧镇上邽,朔州牧镇高平,幽州刺史镇北地,并州镇蒲坂······。苻健僭据关中,又都长安,是为前秦。于是乃于雍州置司隶校尉,以豫州刺史镇许昌,秦州刺史镇上邽,荆州刺史镇丰阳,洛州刺史镇宜阳,并州刺史镇蒲坂。······即而姚兴灭苻氏,是为后秦。······及姚弘为刘裕所灭,其地寻入赫连勃勃。” [2] (卷14,P432) 可见这些州名,在大夏国疆域内原来就存在,并州、雍州、秦州、朔州、梁州(凉)即为此类代表。

  并州,《晋书·地理志》记载大夏国以并州刺史镇蒲坂。并州为汉武帝置十三州之一,辖地相当于今山西省大部、内蒙古自治区和河北省的一部分。曹魏建安十八年并州省入冀州。魏黄初元年复置并州,辖境逐渐缩小,“自陉岭以北并弃之,至晋因而不改” [2] (卷14,P428) ,此亦基本为十六国时期并州之地。前赵、前秦初期皆以并州牧镇蒲坂,前秦后期并州迁徙至河东以并州刺史镇晋阳,后秦复以并州牧镇蒲坂。刘裕灭后秦后,继续以并州刺史镇蒲坂。以上可知前秦、后秦、东晋先后以并州镇蒲板。大夏真兴元年(419年),赫连勃勃遣叱奴候提率兵两万攻打晋并州刺史毛祖德于蒲坂,祖德逃奔上邽,勃勃遂以候提为并州刺史镇蒲坂。很显然并州并非勃勃专门设置,仅是在前、后秦、东晋并州旧名基础上任命了一个并州刺史。

  雍州,古秦内史领关中之地。项羽灭秦后分其地为三,故称三秦之地。武帝时期,改内史为京兆尹,与左冯翊、右扶风合称三辅。东汉光武帝时期,以关中地置雍州。后又置三辅仍属司隶。晋初,免掉司隶又置雍州。十六国时期,汉、后赵、前秦、后秦相继占据该地区。刘裕灭后秦后,东晋置雍州及京兆郡,并命朱龄石为雍州刺史,守长安。《十六国春秋·夏录》记:公元418年冬十月,赫连勃勃攻打长安,雍州地区为大夏国所有,勃勃以太子璝领大将军,雍州牧,录南台尚书事,出镇长安。而《晋书·地理志》则记载勃勃以雍州刺史镇阴密,《晋书·赫连勃勃载记》又记大夏国于凤翔四年(416年)以赫连昌为雍州刺史镇阴密。细考诸书,发现雍州刺史镇阴密确为事实,其州名沿用西晋、前秦、后秦之名。但在418年大夏国占据长安后,建南台改刺史为牧,则雍州也改镇长安。长安是华夏文明的重心之地,战略位置非常重要,况且如洪亮吉所言大夏国以凉州牧镇安定,雍州刺史镇阴密,相去太近。因此勃勃在得长安后,舍阴密而治长安,完全符合当时形势,以上三书记载,仅是不同阶段的治所的差异,并非误记。北魏破赫连昌,占据此地后,重新在长安设置雍州。由此可见,赫连勃勃占据古雍州之地后,有据可寻的建置为“南台”,而其州名,据以上历史脉络可知其意应该是指大夏国占据雍州地区并实行统治,史家在记录时沿用古雍州之号,其行政区划也并非大夏国自己设置。

  朔州,考西汉、东汉、西晋并没有朔州之名。大夏国之后,北魏太武帝设立朔州,治盛乐城。 北齐 天保六年(555),将朔州治从盛乐(今内蒙古 和林格尔县 )迁到秦汉时期的马邑城,又称为北朔州,其地为秦雁门郡辖内。此后隋唐、辽金元时期所称朔州大致也在此范围内。但是该地区在西晋时期就归入拓跋鲜卑管辖,所以大夏国设置的朔州也并非是北魏朔州的前身。我们前文提到大夏国除幽州外其他州名多沿用区域旧名,那么赫连勃勃朔州从何而来?检索文献发现,十六国时期,前赵曾经设置过朔州,以朔州牧镇高平(今宁夏固原市)。而《晋书·地理志》记载大夏国以朔州牧镇三城(今陕西省延安市东南)。两城虽然南北基本处于同一水平线,但是东西相差却甚远,况且中间有大夏国设置的幽州和实际管辖的雍州阻隔,因此大夏国所设置的朔州并非是前赵朔州之地。另根据《晋书·地理志》并州条记载“勒平朔方,又置朔州” [2] (卷14,P429) ,三城正在此朔州辖内。又《魏书》记载慕容永之据长子,拜卫辰为朔州牧,据朔方。当时西燕占据长子,地处今山西长治,其辖地更与高平无涉,而地接三城。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大夏国之朔州是沿用了后赵和西燕的旧名,辖地范围大致在今延安东南及其周围地区。

  秦州,曹魏时分陇右为秦州,因秦邑为名,后省入雍州。西晋泰始五年(269年),分雍州陇右五郡及凉州之金城、梁州之阴平,合七郡又置秦州,治冀县(今甘肃甘谷县东)。太康七年(286年),移治上珪。刘曜占据该地后,以秦、凉二州牧镇上邽。前秦、后秦时期皆以秦州刺史镇上邽。大夏国占据以上秦州地区后,继续沿用秦州旧名。《晋书·地理志》所记大夏国以秦州刺史镇杏城,恐怕有误。考杏城在今陕西黄陵县西南,其地属西汉冯翊郡辖境。杏城与同时属于秦州的上珪中间尚有凉州和雍州区划,因此杏城不可能在秦州辖境。大夏国时期秦州境内最重要的镇戍应为上珪。大夏凤翔四年(416年),赫连勃勃称后秦与氐王杨盛相持,率军进攻后秦秦州治上邽镇,杀秦州刺史姚平都,后毁城而去,似并未在上珪重新设置职官以镇秦州。大夏承光三年(427年),北魏攻破统万城,赫连昌西南遁“亡保上珪”;承光四年,赫连昌军大溃于上邽;胜光二年(430年),赫连定又略民五万户“西保上邽”。上述可见,当时上珪应该为大夏国重要镇戍。这与赫连勃勃攻下上珪毁城而去似有出入。笔者认为赫连勃勃在攻下上珪时,其地理位置远离大夏国核心统治区域,地南接东晋辖地,西与关中相连,而当时关中仍处于后秦控制,东晋正欲出兵后秦,大夏国很难对上珪实施有效的统治。这种历史情势下,赫连勃勃毁上珪城引归杏城是符合时事的决策。公元417年,大夏国占据长安,并以长安为南台。此时,上珪就完全在大夏国的可控范围内,且其为大夏国地接西秦最重要的城镇,因此大夏国加强对上珪的镇戍是完全有可能的。而对于赫连昌西奔上珪的历史事件,《十六国春秋·夏录》则记载为“西奔秦州”,由此也可以说明当时秦州很有可能镇上珪而非杏城。

  梁州,大夏梁州疑为凉州。《尚书·禹贡》记“华阳黑水惟梁州”,其地理远在华山之南。大夏时期并没有控制这些地区,其统辖境内也没有发现其他政权曾经有梁州的设置。《晋书·地理志》中记勃勃以梁州牧镇安定,而安定地区,在大夏之前的历史中,却有凉州设置之记载,大夏在古凉州境设置一个毫无干系的梁州名,可能性很小,因此这里的梁州很可能系凉州之误。凉州,汉武帝所置十三州之一,东汉治理陇县(即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当时辖境相当于今甘肃、宁夏、青海三省区湟河流域、陕西定边、凤阳、吴旗、略阳等县和内蒙古额济纳等地。建安十八年(213年)并入雍州,三国魏初复置,因河西五郡去州甚远,难以管理,于是凉州西北移置姑藏,同时护卫西域。十六国时期,前赵以雍州“以西偏为凉州”,即三国之前凉州旧地,其地在三国凉州西北移后,并入雍州,“省凉州刺史,以并雍州部” [4](P88) 。大夏国占据该地区后仍用凉州旧名是完全有可能,只是辖境缩小,其地应包括陇东郡、安定郡、平凉郡部分地区。

  除以上五州外,《晋志》所记大夏国北秦州、荆州、豫州州名则无存考察,真实情况渺然难知。根据《晋书·地理志》勃勃以北秦州刺史镇武功。考大夏国之前,并没有发现北秦州的设置,而最早详细设置北秦州的记录是在西魏时期,治安阳县(在今甘肃秦安县东北),西魏废帝三年(554年),改北秦州为交州,只领安阳一郡,北周因之。而《晋书》所记北秦州镇武功,地在今陕西省扶风县西南,其地望范围内历史上没有设置过北秦州。即使赫连勃勃自己设置一个州出来,武功在秦州正东地区,其州名因何为北秦州也令人不解。豫州,荆州,均为古“九州”之一,大夏国所统辖境亦不涉古豫州、荆州之地。十六国时期,后赵以豫州刺史镇许昌,前秦和后秦时将豫州治东北移治洛阳。十六国汉置荆州于洛阳,前秦初置荆州于丰阳(今陕西山阳县)后移镇襄阳(湖北襄樊市襄阳旧城)。大夏国灭后秦后,以上各地皆不再大夏国控制范围内。《晋书·地理志》勃勃以豫州牧镇李润,以荆州刺史镇陕。十六国时期,各政权为示区域广大,往往将境外的州,取旧名置于境内,或大夏国为“务广虚名“有可能将后秦豫州治东移,前秦荆州南移亦未可知。

  综上我们认为,大夏国的州名多为沿用占领区的旧州名,或为虚号,并非实际划分九州,概为洪亮吉所言“逞其胸意,则务广虚名;核彼舆图,多非事实。如夏宋誓书,以恒山为界,既涉张皇”。 [5](卷1) 故大夏国时期地方行政中有“州”的存在,但是“州”并没有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所谓九州,都不过是沿袭当地的旧称而已,这其中只有幽州例外。

  (二)幽州为大夏国实际设置

  大夏国时期存在幽州的设置,其行政区划大致为两汉朔方郡、五原郡、上郡、西河郡西部、北地郡的部分地区。《晋书》卷130《赫连勃勃载记》:“(龙升三年)(姚)兴将王奚聚羌胡三千余户于敕奇堡,勃勃进攻之·。····堡人窘迫。执奚出降。·····勃勃又攻兴将金洛生于黄石固,弥姐豪地于我罗城,皆拔之,徙七千家于大城,以其丞相右地代领幽州牧以镇之” [2](卷130,P3204) ;《晋书·地理志》记载“勃勃僭号于统万,是为夏,置幽州牧于大城” [2](卷14,P432) ,可见大夏国幽州确实为赫连勃勃所实置。这一点还可以从大夏国国祚期间对大城和幽州的重视程度看出端倪。首先,我们知道大夏国都统万城是在419年基本完工的。虽然赫连勃勃在建国初期采取了游击战术,并没有固定的都城,但是应该有其根据地,或者说是落脚之地,王族、家眷、后宫不可能随着战争移动,而统万城之前,大夏国的临时王庭就驻扎在大城。其距离卫辰时期铁弗匈奴的王城代来不远,正是铁弗匈奴聚居的中心区域。刘卫辰被杀后,勃勃投奔后秦,姚兴先以其助镇高平,不久之后,姚兴以安北将军、五原公的身份,调拨军队二万命其镇守朔方,勃勃应该在这个时候离开高平回到了大城。勃勃回到铁弗匈奴的活动的根基之地,为其聚部众复兴铁弗匈奴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不久之后勃勃率部众南下攻高平川,可见当时赫连勃勃不在高平川。《晋书·赫连勃勃载记》记407年“鲜卑社伦献马八千匹于姚兴,济河,至大城,勃勃留之” [2](卷130,P3202) 亦可说明勃勃当时就驻扎在大城一带。随着大夏国军事活动半径逐步向南推移,远在朔北的大城肯定不足以担当国都之大任,因此勃勃才另筑新城为都,其地理位置仍处于大夏国幽州的地理范围之内,大城也逐渐由大夏核心区域发展成为幽州北方重镇。其次,大夏国通过战争大量的迁徙人口,这些被俘虏的人口除一次迁到贰城,一次迁到依力川以实兵力外,大部分都北迁徙到了幽州境内。大夏国在国祚期间还修筑了大量新城,可考着有三交城、吴儿城、太后城、饮汗城、契吴城、黑城、赫连城、薄骨律城、沃野城等。这些城镇基本都在上文所提幽州范围内,其地的人口密度要远远高于以前任何一个朝代,终赫连勃勃一朝,一直保持着幽州境内相对安定的局面,是大夏国经营的重点区域。因此,大夏国幽州是赫连勃勃实际设立的实州实地。

  (三)不立郡县

  大夏国“州”下不立郡县应该是事实。

  《晋书·地理志》在划分大夏九州之后亦指出:

  “其州郡之名并不可知。” [2] (卷14,P432)

   元和郡县志》胜洲下记载:

  “赫连氏之后迄于周代,往往置镇,不立州郡。” [6] (卷3,P109)

  清人洪亮吉《十六国疆域志》也提到:

  “自勃勃至昌、定世,类皆不建郡县,惟以城为主。战胜克敌则徙其降虏,筑城以处之”。

  “赫连以统万建基,故芟郡县之名,尽归城主”。 [5](P4205)

  在目前能检索到的大夏国相关资料中,没有发现大夏国立郡县的记载。但是,如果说大夏国辖内完全没有郡县存在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大夏国的辖区一度包括了关中、岭北一带,其地为原来前秦、后秦统辖。而前秦和后秦存在郡县制是非常清楚地,前秦的郡县设置甚至上百。文献记载大夏凤翔四年,勃勃占据安定,后秦岭北镇戍郡县悉降,岭北之地尽归勃勃所有。昌武元年,赫连昌出兵攻打长安,至渭阳,降者属路,关中郡县悉降。可见当时岭北、关中仍然以郡县为主要的地方行政建置,赫连勃勃占领该地区后,不可能完全废弃地方郡县,文献中也无此记载,因此至少在这些地方,郡县制没有完全被摒弃。

   二、设置军镇,以城统民

  赫连大夏的地方行政建置较前代相比,军事化的管辖形式明显加强,普遍军镇化的趋势非常显著,对后世的地方行政制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种现象已经被一些学者所关注。例如牟发松先生《十六国时期地方行政机构的军镇化》、高敏《十六国时期的军镇制度》等文中都有涉及大夏国的军镇,文中多富有启迪性的观点,使我在研究赫连夏的军镇时受益颇深。

  (一)设置原因

  第一、大夏国的军镇制度,是在承继后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后秦时期,境内军镇遍布,出名者如杏城镇、李润镇、安定镇、上邽镇、高平镇、蒲坂镇等,各镇镇户兼数万,是后秦主要的军事力量。后秦还在军镇境内设立学校“苌下书令留台诸镇各置学官,勿有所废,考试优劣,随才擢叙” [2](卷116,P2971) 。大夏国在得到后秦镇北参军王买德后询问灭秦策略,买德就以“秦政虽衰,藩镇犹固”为由,建议勃勃蓄力待发,以图以后。由此可知,军镇的力量是后秦赖以存在的基础。赫连勃勃在出仕后秦时期,就先后为后秦高平和朔方镇将。

  第二,铁弗匈奴从刘虎开始,面临十六国混战的历史环境,夹缝中求生的铁弗匈奴经历了数次的变故,并最终付出了宗族近乎毁灭的惨痛代价。因此赫连勃勃在复兴铁弗匈奴的过程中,非常重视军权,武力是其统治辖境新旧军民的最主要的手段。他在建立大夏国后,个性非常残暴,有心者不难看出大夏国实行的是一种高压的统民政策,这与执政者赫连勃勃少年时期家遭变故有关,也与当时政权兴亡皆速的战乱环境有关。因此设立军镇完全是可以理解的一种历史现象,所谓军政合一,其实首先是加强军事手段的控制,将军事防御和军事统民放在了首要的位置,行政管理服从于军事管理。在大夏国这种情况是可信的。

  第二,郡县制是对地方一种长期的有秩序的的统治,在叛服皆速的时期,设立郡县肯定是不合时宜的多。在十六国后期,民族与政权的抗衡和争夺尤其剧烈,且多以武力解决,在扩张的过程中,各地或服或叛只在一时,因此对新的占领区的控制是各统治者不得不认真考虑的问题。大夏国的扩张速度又很快,如何加强有效控制,提防对手的反扑和叛乱,这些问题是大夏国统治者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强占领区之军事控制是行之有效的统治手段,设置军镇加强防御亦出于此种考虑。

  第三,大夏国境内的民族成分复杂。铁弗匈奴在汉时,刘虎被封安北将军、监鲜卑诸军事、丁零中郎将,后刘豹子继续为丁零单于,说明当时刘虎统领的部落有大量的鲜卑和丁零人口。卫辰时期摄河西诸虏,这其中至少应包括乌桓人口、羌族人口和匈奴人口。勃勃投奔后秦后镇高平,其统辖兵力为三城、朔方杂夷,后又领三交五部鲜卑。大夏国建立后,在战争中又大量了俘虏了羌族、氐族、汉族等人口。由此可见,大夏国人口的民族成分非常复杂,其中少数民族占据多数。这些民族在很大程度上还保留了部落组织,难以用州郡进行正常的管理,对于这些少数民族的管制,采取军政合一的军镇制度是一种适当的选择。例如吴儿城就是赫连勃勃为管理破长安后俘虏的东晋人口而新建的城,在蚕食后秦过程中俘虏的羌族人口,很大一部分则被迁徙到了大城和贰城进行管理。

  (二)大夏军镇的基本情况

  大夏国的城镇是地方军政管理中的基本单位。“惟以城为主。战胜克敌则徙其降虏,筑城以处之”是其地方的管理形式。清人洪亮吉在其编著的《十六国疆域志》中,按《晋志》将大夏国州名列于城镇之上,这种安排有利于更好的把握大夏国区域性的地方军政情况,而且各州所统之城,我认为并不一定专指大夏国时期,应该理解为某城在历史上属于某州,而同时被大夏国占据后,继续将城列于所统州之下,这是比较合适的处理方法。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十六国时期“州郡疆域彼此互殊,众欲指陈殊难画一。名号彼此分建,方域叛服不常”,“甚有指南为北,割旧标新” [5](卷1) 的情况,因此很难准确的把握各城的隶属。仔细考察洪氏所书,以州统城的情况就非常混乱,错漏偏多,有的城与城根本不在一个方向,而属同一州境;有的城与城之间又间隔不同的州却也属同一州境,如陕城和临晋县同属于荆州,而与此二城基本在同一水平线,且正好在此二城中间的蒲坂却为并州治所在;而洪氏所记与陕城同属荆州的治城更在甘肃临夏市,时属北凉地接西秦,更不可能与在今河南省三门峡市的陕城同属一州,类似的例子在洪书中尚有很多。因此,大夏国幽州之外的城是独立的地方行政管理机构,不隶属于州下。大夏国的城镇,史籍记载颇多,据不完全统计,见于史籍者也有四十余座。这些城镇大部分是秦汉以来就存在的城,还有一部分是大夏国时期新建的城。关于这些城的详细情况,由于涉及内容多,我们另设专文讨论,这里不再涉及。

  大夏国各城的镇将一般以大将军或者刺史出任,城镇所属之户即是军营所统之户。镇户直接为军将所统,即是兵又是民。此外还有使持节、司隶校尉、护羌校尉、太守、都督、尹、将等地方职官,这些职官的设置多是在后秦郡县基础上沿用,往往是由城镇的最高军事长官即城主或者镇将兼任,集军政大全于一体,不单独构成大夏国地方行政建置。军镇内实行有部落兵制,部落兵是大夏国军事力量的主干。此外还实行配兵制,并通过招募强征和收降扩充军队。大夏国军镇镇民成分也可知一二。总结起来大致分为三类:一为铁弗匈奴和鲜卑人,这部分人多属于统治阶层和贵族,也是镇民中的核心力量。二为大夏国通过战争掠夺的大量移民,包括羌、氐、汉、乌桓、杂胡等各族人民。他们多非自愿,大夏国派遣将领镇戍,在镇民中地位较低。三为占领区城镇原有的人口,或者主动归降的人口。大夏国占领一个地区或者城镇后,保留原有的统治方式,并任命原有部落首领或者地方职官继续统辖,遣守宰安抚。因此这类镇民在大夏国尚可控制的范围内基本能保持安分守己,一旦大夏国势力衰微,他们即会可举城或者举部背叛。

  除军镇制度外,大夏国还存在护军制。可考者只有吐京护军。吐京护军所在地即是西汉土军县,在今山西省石搂县,属西河郡管辖。晋时称吐京。公元413年,大夏破北魏拓跋屈,因置吐京护军。414年,北魏并州刺史招诱西河胡曹成,吐京民刘初原攻杀赫连勃勃所置吐京护军及其守士三百余人。另据洪亮吉《十六国疆域志》大夏国还有长城护军和弱水护军。但是查阅相关资料,此二护军疑为西秦设置,似与大夏国没有关系。

  总的看来,我认为大夏国的地方行政主要实行了州和镇(城)两级制,在统治的基本地区,即幽州地区,镇设置于州之下,存在隶属关系。在其他占领区则直接实行以镇(城)统民的方式。此外在关中地区,应该也保留了地区原有的一些郡县建置。其整体地方行政建置具有民族特色、地区特色,在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具有特殊性。以上有关大夏国的地方行政建置,由于年代久远,五方淆乱,我只能是根据历史上留下的地志诸书,阐述我的一见之得,至于那些难以分辨和我所不知道的,只能是略而不论,留给有识之士去条分缕析,以更接近历史的真实。

  参考文献

  [1][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M].北京:中华书局,2005.

  [2][唐]房玄龄.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

  [3]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4]孔祥军.晋书地理志校注[M].广东:新世界出版社,2012.

  [5][清]洪亮吉.十六国疆域志.二十五史补编[M].北京:中华书局,1955.

  [6][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