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红二审仍被判死刑 不再具有上诉权

30.04.2015  16:54

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30日电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30日9时,对赵志红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法院宣布,维持原判,仍判决赵志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月9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志红死刑后,赵志红不服判决而提出上诉。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此后当事人不再具有上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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