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01.03.2018  13:11

   1、凉城县六苏木镇大圪塄行政村村委会主任聂新建将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用于支付工程款等款项的问题。 经查, 2016年11月,聂新建雇人为樊某等三家贫困户铺甬道、安装铁艺网围栏、清理院内垃圾等共花费6300元;村民魏某某因没钱看病,聂新建为其垫付了2000元;此后,聂新建利用“菜单式扶贫”在樊某等三户扶贫手册中共计入8只种羊,财政买羊补贴款打入其三人卡中,再以现金的方式收回,用来偿还上述6300元工程款和2000元治病费用。对于为樊某等三家贫困户美化院落,打造领导“可视范围”项目工程问题,六苏木镇党委负有领导责任。经县纪委常委会2018年1月研究决定,给予聂新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六苏木镇党委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对类似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限期上报整改情况报告。

   2、凉城县原厂汉营乡二蛮沟村党支部书记崔二丑违规享受农村特困供养待遇的问题。 经查,2008年1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崔二丑违规享受农村特困供养待遇16250.7元,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经县纪委常委会2018年1月研究决定,给予崔二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哈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