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挂牌督办7起生产安全事故 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30.08.2015  07:24

记者从8月28日召开的自治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向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五督察组汇报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截至目前,自治区安委会已对全区工矿商贸领域发生的6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挂牌督办。截至目前,7起事故已结案2起,共处行政罚款197.8万元,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人,给予行政处分17人。

记者了解到,已结案的事故包括, 呼伦贝尔 市金河兴安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1·31”燃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该事故处行政罚款73.5万元,处罚事故责任单位1户、事故责任人5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给予行政处分10人。 鄂尔多斯 市准格尔旗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3·3”高温高压气体灼烫冲击和高处坠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该事故处行政罚款124.3万元,暂扣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停产整顿,处罚事故责任单位1户、事故责任人8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人,给予行政处分7人。目前,自治区安委会挂牌督办的生产安全事故还有5起,分别是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热电厂在建项目“5·5”较大生产安全瞒报事故(经群众举报,7月22日核实予以挂牌督办)、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北方药业“7·5”爆炸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包头 市惠能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8·2”中毒窒息死亡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赤峰 市敖汉宝塔油页岩有限公司“8·3”露天坑坍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赤峰市中粮佳康有限公司“8·16”中毒死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此外,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28”爆炸较大事故,已被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自治区政府实施提级调查,现已结束事故调查工作,调查报告已成稿,报国务院安委办进行审核。(记者 王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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