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治区纪委通报7起违规典型案例

26.05.2017  18:30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吴博超) 昨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自治区纪委获悉, 自治区纪委集中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精神典型案例,8名领导干部被“点名”,并受到严肃处理。

  1、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丽萍违规在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班等问题。2017年5月,郭丽萍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对接受的旅游、宴请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予以追缴。

  2、包头市昆都仑区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丁润寿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3月7日,丁润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林业局哈多河林场书记房国红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3月30日,房国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赤峰市敖汉旗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树军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4月25日,曹树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锡林郭勒盟医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布和朝鲁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3月23日,布和朝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收礼金主动退还。

  6、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交警大队民警郭成平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10日,郭成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通辽市盐业公司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3月8日,张广珠、蔺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