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绿色生活 建设美丽内蒙古

05.06.2015  11:17

践行绿色生活 建设美丽内蒙古

常军政

  2015年6月5日是第44个世界环境日,联合国确定的主题是“可持续消费和生产”。我国的主题是“践行绿色生活”,旨在号召全民积极行动,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选择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将生态环境保护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将生态文明建设摆进“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向污染宣战”成为时代强音,从国家战略层面为建设绿色中国、美丽中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明确提出“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疆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发展定位,成为加快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导向。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美丽内蒙古,就是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正确认识、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新常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构建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坚定不移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践行绿色生活,各级政府要宏观统领强力推进

  着眼绿色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环境污染问题本质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要充分发挥污染物减排的助推器作用,不断强化环保标准的刚性约束,坚决杜绝“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落地,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切实做到“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宁可少一点、也要实一点”。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支持环境技术、资源和能源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对农业、工业、服务业进行生态化改造,不断拉长产业链条,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推进高端人才与科技项目对接、高新产业与各类资本集聚、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互动,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园区,培养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打造内蒙古经济的升级版。要通过建立环保基金等方式,大力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完善产业体系,扩大产业规模,提高创新能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回应绿色期盼,强化环境保护监管。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探索建立条块融合,盟市、旗县、乡镇分级负责的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环境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从控制局部地区污染向区域联防联控转变,从单独控制个别污染物向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提高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坚持用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制度的覆盖面和配套性,扎紧制度的“笼子”,同时要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把“笼子”用好、用到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健全完善环保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动机制,用好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法律手段,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要深入全面开展环境隐患和重大问题排查整治,突出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重点环境违法违规案件的整改,全力消除环境隐患。

  强化绿色意识,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塑造生态文化,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增强各族干部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精神自省和行为自觉。加大环保宣传,让群众认识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充分理解和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奠定广泛、坚实的社会基础。动员群众参与,积极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单位、绿色家庭等基层创建活动,使每一个公民、每一个家庭都成为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践行绿色生活,广大企业要承担责任主动作为

  把握时代脉搏,抢占绿色发展先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广大企业特别是大中型骨干企业,要因势而动、顺势而为,紧扣自治区“五大基地”战略部署,努力在经营理念、经营目标、经营方向、经营策略上向绿色环保靠拢,不断做大做强绿色经济,为自治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认清历史使命,自觉承担环保责任。企业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主要的资源消耗者和环境污染者。要切实承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加大环保投入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环保设施运行率,确保达标排放。要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主动应用新工艺、新技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要切实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渗透到每一个管理细节。

  强化“反哺”意识,主动回馈造福社会。企业是树,社会是根,根深才能叶茂;社会是源,企业是水,源渊才能流长。要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作为价值追求和经营准则,严格生产标准,强化安全控制,努力为消费者生产更健康、环保的绿色产品。同时要积极投身环保事业,建设好厂区及周边环境;加大对环保公益事业的投入,带动更大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

   践行绿色生活,社会公众要置身其中积极参与

  从自身做起,崇尚生态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把低碳环保作为一种价值理念,一种道德素养,一种责任担当,在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绿色风尚。

  从点滴做起,厉行勤俭节约。据统计,如果全国每人每天节约1张纸,一年就能节约4700多亿张纸,按照1棵20岁的树造3000张A4纸计算,就可少砍伐150多万棵树;如果每人每天节约0.2度电,全国一年可节约940多亿度电,相当于三峡大坝2014年发电量。每一位社会成员都要秉持和弘扬中华民族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忧患意识、细节意识,养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及时关闭空调、电脑、饮水机电源,无纸办公、双面打印等等好习惯,节约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滴水,为低碳环保作贡献。

  从日常做起,坚持绿色消费。要把支持环保和自身的消费行为紧密结合起来,培养自然、健康、适度、节俭、文明的消费习惯。自觉从衣、食、住、行各方面做出绿色选择。购买产品时考虑生态责任,选择无污染、无公害、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出行时尽量低碳,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骑行步行;用餐时力求简约,餐厅不多点、食堂不多打、厨房不多做,做绿色生活的践行者。

  生存与发展是永恒的主题,绿色与环保是不懈的追求。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践行绿色生活,参与绿色消费,营造绿色环境,努力建设美丽内蒙古,让天更蓝、地更绿、山更青、水更美。(作者为自治区副主席)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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