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献血要先亮身份证 严禁采集冒名顶替者血液

13.01.2015  22:23

昨日,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甘肃武威南兰生单采血浆站违法采浆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各盟市、各采血浆站要从甘肃武威非法采集未成年人血浆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据了解,甘肃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11月到2014年5月期间,共采集10名冒名顶替者血浆(其中7名为未成年人)。该行为违反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甘肃省卫计委决定吊销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单采血浆许可证》。

鉴于此,自治区卫计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对单采血浆站的监管职能,旗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单采血浆站的日常监管。盟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至少每半年对本行政区域内单采血浆站进行一次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自治区卫计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对全区单采血浆站的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要注重对单采血浆站执业资质审核、供浆人员招募和管理、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严禁采集冒名顶替者和无《供血浆证》者的血浆,严禁超范围采浆、频繁采浆、跨区域采浆等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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