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委: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09.07.2015  11:00

  原标题: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抓住机遇补齐短板

  让人口较少民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采取特殊政策措施,集中力量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始于2001年,当时国家把在全国总人口10万人以下的22个民族界定为人口较少民族,我区的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被纳入国家扶持范围。进入“十二五”后,国家扩大了扶持范围,人口总数由10万人提高到30万人,扶持民族由22个增加到28个,我区的达斡尔族也进入了扶持序列。

  我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嘎查(村)主要分布在呼伦贝尔市的扎兰屯市、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牙克石市、陈巴尔虎旗等9个旗(市)的48个苏木(乡、镇)的192个嘎查(村)。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自治区成立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政府分管主席担任组长,自治区18个委、办、厅、局为成员单位。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相继写入加强民族工作决定和贯彻落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中,自治区“十一五”“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也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列为重要条目。自治区民委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结合国家专项规划精神,制定了我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一五”“十二五”专项规划,通过上述一系列有效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为确保扶持规划的顺利实施,扎实推进扶持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呼伦贝尔市以及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9个旗市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把扶持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发展规划,切实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自治区民委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和综合协调作用,发挥人口较少民族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的主体作用,形成自治区政府推动,地方政府联动,各部门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推进了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从2002年至2014年,自治区民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累计向呼伦贝尔市安排中央下达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扶持资金近4亿元,实施了1300多个项目,为扶持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进入“十二五”以来,投入明显加快。据测算,“十二五”前4年,共投入资金2.6亿元,占13年来总投入的65%。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建设资金2.8138亿元,其中“十二五”前4年安排1.8138亿元。自治区其他各有关厅局从自身职责出发,在安排项目和资金时,都能优先考虑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自治区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监测系统作用,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运行跟踪检查和监督,努力提高资金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呼伦贝尔市及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9个旗市也都根据自身财力加大资金匹配力度。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十二五”前4年,我区192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五通十有”情况较规划初期大幅提升,除“五通”中的通沼气不适合我区高寒天气,还处于实验阶段外,在“五通十有”的其他验收指标中,大部分已超过50%的验收标准。近年来,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将人口较少民族村优先纳入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范畴,整合投入民族、发改、交通、水利等专项资金2.8亿元,实施各类基础设施项目192个。2013年,该旗在查巴奇乡猎民村投资930万元建设两栋住宅楼,让全村104户少数民族群众整体搬迁,成为全区第一个实现整村城镇化的人口较少民族村。“十二五”以来,该旗先后在民族乡投入扶贫生产资金2145万元,实施科技扶贫、整村推进项目30个,人口较少民族贫困人口由2011年的9290人减少到2014年的4020人。鄂温克族自治旗从2004年到2014年,共争取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8349万元,在45个嘎查(居委会)实施了283个项目,用于建设牧民安居住房、标准化奶牛棚舍、购买农机具、奶牛和基础母羊、种马肉马,共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贫困户2372户10799人。扎兰屯市“十二五”期间在开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中,整合各类资金2.97亿元,大力支持人口较少民族乡镇发展,努力做到与当地优势资源相结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招商引资工作相结合、与扶贫攻坚工程相结合、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与民俗文化传承相结合,农猎民人均收入由2010年的4000余元提高到2014年的12200余元。

  目前,我区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由于历史、地理、自然、社会等多方面原因,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发展水平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仍然低下,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产业发展缓慢的瓶颈依然存在。贫困面占比高、公共服务能力薄弱的问题仍然突出。经济结构不合理,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我们一定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来深刻认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上,真正让群众满意。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好国家扶持的政策资金,分年度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确保实施好每个项目并发挥出最大的效益的同时,充分调动好人口较少民族的主动性、积极性,培植“造血”功能。我们要按照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对扶持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对照验收指标,明确今明两年的主要建设内容,特别是要抓住自治区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机遇,加快项目实施,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集中攻坚,力争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嘎查(村)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发生巨大变化。要将扶贫与扶智相结合、教育与培训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从而使广大群众转变因循守旧的保守观念、“等、靠、要”的依赖观念和以自我为中心的狭隘观念,主动要求发展、主动参与发展、主动为发展贡献力量。我们要牢牢把握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着眼新形势新实践,坚持科学发展、民生为本、团结和谐、因地制宜、合力推进的原则,立足人口较少民族的实际和特点,全盘统筹推进,在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抓关键环节上下功夫,认真贯彻实施专项规划,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到人口较少民族群众中的心坎上。

  要提前谋划、搞好调研,着手组织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三五”规划,努力开创我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科学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