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交管辟谣:朋友圈热传行车“秘籍”不可信
原标题:朋友圈热传行车“秘籍”不可信
最近,朋友圈里热传关于行车的“秘籍”,这些“秘籍”到底“好不好使”,是否能够避开“电子眼”的监控?2月2日,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予以一一辟谣。
车牌小圆点抠掉避免电子警察对焦抓拍 ?
机动车号牌蒙A后的“点”只是车辆归属地与号码分隔符。现在系统都是智能识别,行驶轨迹跟踪,有没有圆点并不影响电子警察设备对违法机动车辆取证抓拍。
红灯亮后3秒钟电子眼才启动?
这个传言是没有依据的,因为电子警察设备和信号灯系统数据是同步的,电子警察设备是24小时开启,红灯后电子警察设备也不会延迟。
一个电子眼只拍一个车道?
这种说法是对几年前的设备技术要求,现在使用的设备包括电子警察、卡口、超速抓拍等都是智能识别,不受车道限制。
车尾不过线可避免处罚?
在机动车违法行为取证中,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到停止信号时,机动车停在停止线上(车尾不过线)的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项明确规定: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驾驶机动车违反路口通行规定的行为,处100元罚款、记2分。
自己给自己“贴条”避免被警察“贴条”?
辖区中队民警在道路巡逻查看路况时,对违反规定停车的机动车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并对违法行为取证。对驾驶人自己把其他车辆或自己车原来的告知单贴在车窗冒充已被处罚告知,现场民警会对告知单信息核实,对“恶作剧”的违法车辆也会依法取证开具违停告知单。
违停时同时拆掉车牌,可以逃避处罚?
民警在现场可以使用警务通通过车辆识别码等信息,对车辆信息进行查询,对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违法停车等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者对违法停车的机动车使用“锁轮器”进行控制。(记者 贾永强 通讯员 杜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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