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局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全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通告

03.01.2020  22:30

  为加强全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十四冬”)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营造安全稳定的寄递服务环境,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全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期间全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要求,寄递企业应当加强“十四冬”期间寄递物品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安全管理制度。2020年2月1日至2月26日,寄递企业要在对出港件全部实行过机安检的基础上,对进入主会场所在地呼伦贝尔市全市和呼和浩特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赛场所在旗县(区、市)的邮件、快件实行落地二次安检,对寄往赛场和运动员驻地等核心控制区的邮件快件在投递前进行三次安检,并粘贴安检标识,同城邮件快件必须进入处理中心安检,未经安检一律予以退返,不得转发、派送。 

  《通告》强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寄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配合寄递企业做好实名、验视等工作。全区各级邮政管理、公安和国家安全等部门将密切协作,依法严厉查处违反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规定,依法严厉查处违反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寄递企业未严格落实邮件快件安全检查制度、未严格遵守禁寄物品管理规定、未严格进行寄件人身份和寄递物品查验登记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下一步,内蒙古局将全力推动发挥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合力,全力推动各项安全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全力营造和谐、平安、稳定的“十四冬”寄递服务环境,筑牢祖国北疆寄递渠道安全稳定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