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一 年

04.01.2016  04:06

这  一  年

 

驻足回望,转瞬又一年。

这一年,内蒙古自治区贫困人口由2010年的258万下降到80万,五年间累计减贫178万,贫困发生率由19.7%下降到6%,下降了13.7个百分点,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由1437元增加到3100元,年均增长16%,增幅高于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水平,“十二五”扶贫攻坚划了一个完满的圆。

这一年,全区38名省级领导、465名盟市领导、2308名旗县领导分别联系重点贫困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还派出3400多个帮扶单位、1.1万多党员干部坚守在驻村扶贫第一线。

这一年,开展了贫困户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完善精准识贫、动态管理措施,健全规范了全区所有贫困人口电子档案。运用建档立卡成果推进精准扶贫,根据不同发展条件和致贫原因,通过“扶、转、救、保”多措并举的分类扶持办法,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

这一年,深入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安全饮水、街巷硬化、村村通电、村村通广播电视通讯、校舍建设与安全改造、标准卫生室、文化活动室、便民连锁超市、养老医疗保障“十个全覆盖”工程。两年累计投入888.47亿元,覆盖全区9388个嘎查村,其中贫困嘎查村2421个,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这一年,在2834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开展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三到”项目总投资71.05亿元,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实施项目5400多个,扶持贫困农牧户14.2万户、42.8万人。因地制宜实施产业化扶贫项目444个,贫困村特色增收产业又有了新发展。

这一年,共发放各类金融扶贫贷款176亿元(截至11月底),有40.84万户、144家扶贫龙头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直接获得金融扶贫资金支持。以财政扶贫资金撬动金融扶贫资金的模式和机制在全区得到普遍复制和推广,参与金融扶贫的机构由最初的农行1家扩展到农信社、包商银行等9家,覆盖的旗县也由最初的57个贫困旗县扩大到全区81个农牧业旗县。

这一年,各级认真落实《自治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规划》,紧抓2014年续建工程和2015年新建项目,自治区下拨本级财政资金9.3亿元,有2.17万户、7.33万人完成了易地搬迁。

这一年,继续兴办“三个一”民生实事,为农村牧区每个低收入家庭每年每户发放1吨取暖煤,为每个低保家庭大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万元助学金,为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解决1人就业,特殊扶持政策解除了这些困难家庭的燃眉之煎。

这一年,26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定点帮扶我区31个重点贫困旗县,累计投入帮扶资金9000多万元;京蒙东西扶贫协作中北京市16个区对口帮扶赤峰市和乌兰察布市,已累计投入帮扶资金4.69亿元,开展合作项目1585个;自治区172个厅局单位定点帮扶兴安盟和乌兰察布市的172个嘎查村,累计投入超过5亿元;鄂尔多斯市对口支援兴安盟,累计投入政府援建资金9.4亿元,企业援建资金近10亿元;积极开展第二个全国“扶贫日”活动,各行各业关心扶持扶贫事业的氛围浓郁空前。

这一年,既收获了沉甸甸的果实,也经受住了“啃硬骨头”的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集结号”已经吹响。“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寄希望于明天,让我们携手并肩,戮力同心,续谱这一年的姊妹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