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这些纪检监察机关“五一”期间刹四风不手软

03.05.2018  22:20

   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

  “五一”劳动节期间,锡林郭勒盟纪检监察机关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等问题以及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采取下派工作组、异地互查,不打招呼、随机突击检查等形式,深入盟直、旗县市(区)机关单位,苏木乡镇、超市、饭店、居民小区开展明察暗访。同时,全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四风”工作值班制度。

  截至5月1日,全盟共成立31个工作组,出动纪检监察干部104人,发现问题线索89个,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个,违反工作纪律问题51个,请销假制度、公车管理使用等不规范问题8个。下一步,各地将继续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快查快结和“一案双查”要求,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乌海市纪委监委

  “五一”节前,乌海市纪委监委制发通知,重申“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通过门户网站、报纸简报、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发送廉政短信、印发廉政文摘、LED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化有声有色有形地强化宣传引导,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充分发挥“1+1+7”监督团队作用,攥指成拳,统筹兼顾,结合“三合一”督导,通过“查、看、问、访、谈”了解和掌握各区、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约谈提醒、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对明察暗访、专项督导、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严查重处。

   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日前,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监察组针对节假日易发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的特点,组成2个检查组,在“五一”假日期间对所属部分监狱和戒毒所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监狱和戒毒场所周边的烟酒商店、饭店旅馆等,易发权钱交易的场所进行了暗访。针对暗访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廉洁风险预警,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的管控和监督力度,教育干警正确处理好警囚关系,避免被围猎。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监管隐患和事故苗头当场予以纠正。

   驻自治区民政厅纪检监察组

  “五一”节前,驻自治区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向自治区民政厅、残联、扶贫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400余名工作人员一对一发送廉政提醒信息。同时发放通知要求三家单位滚动播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纠正“四风”的通知》。

  节日期间,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还组织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确保“五一”期间风清气正。

   白云矿区纪委监委

  “五一”节前,白云矿区纪委监委通过微信平台、微信工作群、H5宣传网页向全区人民发起“廉洁过五一的一封信”活动。

  4月28日,白云矿区纪委监委组织3个明察暗访小组,采取不打招呼、实地检查、暗访抽查的方式,对全区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第一组由区纪委常委带队,对白云区永盛城超市进行检查,对两个婚宴酒席情况进行暗访;第二组与区财政局、审计局联手,邀请从事审计、财政的党风廉政廉政监督员对白云区卫计局、防疫站、工卫站等3家单位财务状况进行抽查;第三组深入全区45个单位,查看干部职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纪律及“三务”公开情况。

   宁城县纪委监委

  “五一”期间,宁城县纪委监委通过“清风宁城”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廉洁过节相关规定,并将廉政短信、廉政提醒卡发送给1000余名党员干部。

  从4月28日到5月4日,宁城县成立3个督察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行动,重点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进行督查,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确保风清气正。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同时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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