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指导

24.11.2015  11:00

近日,锡盟盟委制定出台了《中共锡盟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民族工作,要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物质基础,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各类意见措施,推进地区经济、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事业。完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宗教工作,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帮助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宗教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完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统战部、宗教局宗教工作人员的配备,确保宗教部门开展宗教工作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为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