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财政局“二举措”进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

18.04.2017  10:14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防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赛罕区财政局于3月20日开始对全区2016年度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资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资金、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补贴资金、雨露计划补贴资金、其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五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展开监督检查,为切实掌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赛罕区财政局“二措并举”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展开监督检查。

一是逐笔查阅账目。依据单位自查报告、明细账和财政分管业务股室及归口部门的自查报告,逐笔翻阅记账凭证,对照项目资金文件检查项目实施的程序及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审查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检查扶贫采购项目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检查资金支付手续是否齐全、规范;检查项目是否按规划推进完工,报账是否及时;检查是否存在挪用或弄虚作假套取扶贫专项资金的现象;检查是否存在随意变更项目实施规划、滞留扶贫专项资金的问题。

二是逐项实地核查。监督检查小组成员和归口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依据审阅后的账目记录,进村入户实地走访,并深入到项目实施基地,了解每一个项目的实施情况,通过看项目实体和听项目经营者及受益者介绍,全面了解项目实施的真实性、规范性、效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