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左旗整治吉兰泰镇违法违规氯化钙取液沟和晾晒池

05.12.2014  23:03

  记者昨日从阿左旗政府了解到,随着全盟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逐步深入,经多部门联合行政执法,当地环境隐患突出的吉兰泰镇违法违规氯化钙取液沟和晾晒池已于日前被依法强制拆除复垦。目前,后期隐患治理工作仍在持续推进。

  据了解,位于阿左旗吉兰泰镇的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制碱事业部(原吉兰泰碱厂)年产30万吨纯碱项目,是国家“七五”立项、“八五”建设的重点项目。项目于1985年8月取得内蒙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1991年8月开工建设,1994年9月一次性试车成功,1996年10月通过国家计委组织的竣工验收,2007年6月通过盟环保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投产后,生产中产生的蒸氨废液(主要成分为氯化钙、氯化钠及少量石灰乳)一直集中排放在企业厂区东侧的蒸氨废液库。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及“从小区域水污染和土壤、土地利用、植被潜水利用现状以及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应允许在小区域内污水(指蒸氨废液)进入浅层地下水”的建议,蒸氨废液排放符合环评批复要求。此后,制碱事业部制钙分厂建成年产10万吨氯化钙项目,将排放的蒸氨废液逐步回收制取氯化钙,以实现废水资源化利用。

  那么,当地违法违规氯化钙取液沟和晾晒池问题是如何形成的呢?

  据了解,2002年,氯化钙市场逐渐升温,回收蒸氨废液制取氯化钙有了经济效益。受利益驱使,围绕蒸氨废液库聚集了大量的违法违规小氯化钙生产企业和个体户,最多时达65家,总共违法建成大小840个晾晒池、36条取液沟,违法占地面积达420万平方米。与此同时,大量问题和矛盾也随之产生。一是不经审批随意私建、乱建取液沟和晾晒池,违法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二是地质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环境受到很大影响;三是违规企业和个体户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存在很大环境风险;四是大部分企业和个体户没有办理项目立项、环评、安评、用地等行政审批(许可)手续,建设不规范。取液沟交织纵横,晾晒池星罗棋布,电线电缆私拉私布,不仅监管难度大,而且环境及地质安全、安全生产隐患严重。

  为规范当地氯化钙生产秩序,消除环境及地质安全、安全生产等隐患,2008年起,阿左旗政府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和吉兰泰镇,全面开展了整治工作,相继关停了58家小氯化钙企业和个体户。但受经济利益驱使,在整治取缔并要求复垦违法违规建设的晾晒池和取液沟时,执法部门遇到了极大阻力,甚至一度发生暴力抗法事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导致违法违规取液沟和晾晒池整治复垦工作推进缓慢。

  按照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统一安排部署,2014年9月开始,阿左旗启动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矿山整治、维稳信访问题和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将吉兰泰镇氯化钙企业及其氯化钙取液沟、晾晒池整治复垦纳入重点整治对象,开展了综合整治工作。

  据了解,该旗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9月29日,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向未经批准、违法擅自占用土地建设蒸氨废液晾晒池的6家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0月14日,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在阿拉善电视台、阿拉善日报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并在违法现场张贴公告,依法告知违法责任主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蒸氨废液晾晒池、生产设备和违法建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11月17日,阿左旗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依法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违法责任主体“限期7日内拆除建筑物和晾晒池,恢复地貌”,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然而,限期改正期满后,违法责任主体企业和个体户仍未拆除建筑物和晾晒池恢复地貌,也未提出任何要求或进行申辩。

  11月25日,阿左旗政府依法组织住建、环保、公安、国土、吉兰泰政府等多部门联合开展行政执法,强制拆除复垦蒸氨废液取液沟和晾晒池。截至11月30日,共拆除违章建筑500多平方米,平毁违法氯化钙晾晒池130万平方米,平整土地80万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目前,阿左旗正督促中凯制钙公司加快推进年产10万吨氯化钙项目建设进度,与中盐吉兰泰制钙厂共同形成年产20万吨氯化钙产能,使制碱事业部生产中产生的蒸氨原液全部得到回收利用,在降低环境风险的同时,杜绝小氯化钙企业和个体户生存的基础、条件,使当地生态环境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