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二连浩特市公安局“四个转变”提升执法公信力

02.02.2015  14:03

  为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实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二连浩特市公安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从“四个转变”入手,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一、转变执法理念,夯实执法为民思想根基。民警在执勤执法中用理性、平和的态度接待群众,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让群众既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温暖。

  二、转变执法方式,提升群众工作水平。一是通过“三访三评”、警营开放日等活动,找准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梳理逐一研判。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建立个人执法档案,落实法制员制度,对执法行为和办案质量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偏差。三是以执法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为重点内容,结合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全警培训,大力提升民警的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素质和能力。

  三、转变执法态度,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大力倡导民警树立人性化执法理念,进一步完善限时办结制、延时工作制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让广大群众切实得实惠享便利。

  四、转变执法监督模式,强化监督考核工作。以强化日常监督和重点环节监督为重点,建立完善内部执法监督责任体系,切实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以及对执法工作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一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找准在执法形象、执法态度、执法用语、执法程序和管理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二是完善执法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执法透明度。三是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根据不同岗位民警职责,对执法程序、执法纪律、执法工作量等进行科学考核。四是落实执法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