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连续三年资助民办幼儿园家庭困难幼儿
09.09.2015 12:45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原标题:青山区连续三年资助民办幼儿园家庭困难幼儿
9月8日,记者从青山区教育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切实解决困难家庭学龄前儿童“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青山区自2012年制定了《困难家庭学龄前儿童资助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得到广大社会群众的赞誉。三年来,青山区共资助困难家庭幼儿585人,资助总额29.25万元;民办幼儿园共为1078名困难家庭幼儿减免了保教费,减免总金额114.13万元。青山区获得自治区、中央学前教育资助资金65万元,惠及困难家庭幼儿300人。
据了解,青山区建立以政府资助为主体,幼儿园减免收费等为补充,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政府每年为困难家庭儿童补助500元,鼓励民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减免保教费,政府根据减免费用总额给予幼儿园50%的补贴。另外,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困难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本着“减免和救助为主、政府统筹和幼儿园分担结合”的原则,在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保教费不超过1000元/月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困难幼儿(包括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都可享受这项政策。(记者莎日娜实习生李娜通讯员郝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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