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退耕办积极组织落实2015年度省级复查各项准备工作

25.03.2015  13:32
 

林业厅政府网3月25日讯  近日,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下发退核字[2015]11号文件:关于开展2015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省级复查工作的通知。

本次省级复查工作要求: 一是 要认真开展省级自查工作。省级自查是省级复查和国家核查的基础,做好县级自查工作对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以及成果巩固至关重要; 二是 要准确把握复查内容; 三是 要严格执行相关办法规定,省级复查要严格按照《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年度检查验收办法》执行; 四是 要及时、准确上报复查结果。

为了全面掌握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情况,为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打好基础,尽快组织开展2015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省级复查工作。目前,内蒙古退耕办正在积极组织落实,现已将文件精神转发自治区所属各工程盟市进行基础数据采集,稍后将向国家退耕办上报省级复查工作报告以及县级自查结果汇总表,此项工作预计于2015年四月底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