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通报一起党员干部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问题

15.02.2020  02:51

通 报

  2020年2月13日上午,我局事业单位统计科学研究所职工刘雪梅驾车驶出呼和佳地小区东门时,拒不下车配合疫情防控期间小区卡点管理登记,态度恶劣,导致小区内交通拥堵,辖区派出所接疫情指挥人员报警后,将其带走调查。

  2月13日晚,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刘雪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统计科学研究所所长杜文杰日常管理不到位,给予诫勉谈话。 当前,在全国上下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刘雪梅作为一名党员,本应带头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但却无视有关要求,拒不配合,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防控要求,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带头做疫情防控的坚定响应者、参与者和执行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