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五个到位”,助推两纲实施

03.08.2015  17:00

  通辽市政府不断强化妇儿工作成员单位职责,整合资源、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两纲顺利实施。

  (一)卫生服务到位,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不断提升。市财政不断加大对妇幼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2014年投入妇幼保健经费3698万元,市健康体检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旗县医院整体达到二甲水平。各旗县市区不断加强助产机构、产科硬件建设,奈曼旗医院、科左后旗医院、科左中旗妇幼保健院妇产科搬入新址开展工作,其他旗县市区妇幼保健所也将陆续搬入新址。市卫生部门通过强化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北京市部分医院合作,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  等活动,带动我市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2011—2014年,共免费为18.9万名农村牧区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为95610名农村牧区孕产妇发放住院分娩补助金3848.16万元;为近11万名适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母婴安全保障、孕期保健、高危孕产妇筛查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通辽市孕产妇死亡率几年来一直处于26/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一直处于5‰左右,达到了发达地区水平。2014年两纲监测统计数据显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29%;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98%;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99%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6.75%。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患病妇女儿童的帮扶救助力度。市慈善总会先后7次组织100名先心病患儿赴北京进行免费手术治疗,累计为86个贫困家庭解决190余万元的医疗费用。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累计为农村牧区两癌患病妇女争取救助金93万元;开展“微笑行动”,发动社会爱心人士募捐25100元,为9名唇腭裂儿童免费手术,为22个参加体检的贫困唇腭裂儿童家庭解决往返赤峰的路费和食宿费。市民政局在全市选定33家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在9个旗县市区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支出救助资金520万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4499  户,贫困大学生1603名。

  (二)教育规划到位,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均衡发展。组织、教育、科技、农牧等成员单位多渠道、多层次提高妇女儿童文化科技素质,从根本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进步与发展。2014年全市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53.99亿元,比2010年增加近17亿元。2014年,通辽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2.34%,比2010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95年,比2010年的7.9年提高了1年;女性成人识字率达到96.38%,比2010年的90.21%,提高了6.17个百分点;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人数达到960人,比2010年的397人,增长了近3倍。各级政府更加重视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读工作,2014年全市城镇学校共接受5913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市妇联不断探索学前教育新途径,争取到全国妇联“心系妇儿——家庭教育空中课堂”公益项目,我市6万户孕产妇家庭和0—6岁儿童家庭免费享受到“家庭教育空中课堂”的先进教育理念和育儿知识。

  城乡妇女接受实用技术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近两年,20多万名城乡妇女参加了各类培训。其中,市人事劳动部门仅2014年就对15000多人免费开展了家政、餐饮、美容美发、印刷等职业技能培训。各级妇联组织立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主体活动,加大对城镇女职工和贫困妇女、新农村妇女骨干实用技术技能培训的力度,四年来,举办各类培训班7800多期,培训人次达到110多万,其中,培训科技致富女带头人12644人,科技致富女能手37627人。

  (三)妇女劳动就业和特殊保护权利到位,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程度和参政能力不断提高。妇女就业比例稳中有升,就业领域逐步拓宽。到目前,全市就业人员中女性有80.98万人,占全市就业总人数的41.2%,城镇从业人员中女职工10.88万人,占职工总数的37.3%。女性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率分别达到了51.  3%和55.2%;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女性参保率分别达到33.9%和49.5%;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女性参保率分别达到48.6%、35.5%和42.1%。

  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加强了对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2014年底,我市干部队伍总数16001人,其中女干部4608人,占干部队伍总数的28.8%。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稳中有升。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女代表  109人,占代表总数的30.36%,比2010年人大女代表比例提高2.76个百分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女委员102名,占委员总数的29.1  %,比2010年政协女委员比例提高2.2个百分点。女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全市共有女党员41848人,占党员队伍总数的25.53%。旗县党政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均有所上升,旗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100%,苏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配备了1名以上女干部的比例为99%。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98%,远超70%达标比重。在第八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市民政局采取“设岗定位”的方法,确保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进入“两委”班子。

  (四)维权网络建设到位,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旗两级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积极协调,密切配合,逐步构建起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权网络。市妇联、司法局联合成立了通辽市妇女儿童维权中心、通辽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儿童心理调试中心,聘请律师、心理咨询师为求助妇女提供免费咨询和法律服务。全市103个苏木镇街道依托司法所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站;  2098个嘎查村、157个社区依托“妇女之家”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  8部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覆盖到各旗县市区;  23个婚姻家庭调解室,为妇女提供以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心理疏导、健康咨询等服务项目;全市建立妇女庇救站10所;在派出所或社区成立了家庭暴力报警点,在一定范围内使家庭暴力中的受害妇女得到救助。市公安局以“亮剑一号”、扫黄打非等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打击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全市启动了“建设法治通辽  万家联动送法进家”行动。2011年以来,共破获强奸案件348起;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0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39起。基层法院均设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处理离婚、抚养、赡养、继承以及家庭财产分割案件,依法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五)部门协作到位,妇女儿童生活学习环境不断得到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以来,通辽市依靠社会的力量,成员单位积极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实施,使全市妇女儿童生活学习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2014年,全市共完成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4万户,建设地面数字电视发射基站11个,使20万农牧民观看到通辽市和本地区电视节目。一批文化活动室和文体广场建成并投入使用。市体育局通过开展“社区运动会”,举办“三大球”联赛,为嘎查村配套体育健身器材等举措,进一步丰富了城乡居民文体生活。各级宣传部门和妇联组织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为载体,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会环境。农村牧区700个嘎查村“十个全覆盖”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极大优化了农村牧区妇女儿童生产生活学习环境,2014年,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到89%;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70.51%、63.41%,比2010年的67.5%和53.92%分别提高了3%和7.49%。2014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了33.81%、96.63%和91.15%,比2010年的23.5%、83.77%和19.6%分别提高了10.22%、12.86%和7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