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

13.01.2017  09:33

通辽市以全面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主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组织分阶段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目前,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已全面铺开。

  一、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查找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平安创建”、牌证管理、驾驶人培训考试、安全技术检验、维修业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不规范安全监理行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风建设,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树立农机监理部门良好形象。

  二、着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按照提高“三率”水平的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突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重点,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上牌率和持证率。结合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加强内部配合,确保按规定办理新购置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核发牌证等工作。

  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和落实单位、个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重点排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停放、作业、转移场所;排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及检验、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环节;并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进一步深化“平安农机”创建。落实“平安农机”创建责任,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消除农机事故隐患,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和任务,在继续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同时,巩固提升现有“平安农机”示范点,确保创建实效。

  五、切实做好农机事故预防以及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加强农机事故统计工作,并对事故分析评估,科学预测事故发生发展趋势。继续以“平安农机”建设为载体,深化平安农机主题宣教活动。结合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咨询日宣传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咨询和培训活动,宣传普及农机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