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召开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会

26.05.2016  10:12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通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工作方案》(通党办字【2016】6号)精神,全力推动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近日,通辽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美杰,各旗县(市区)司法局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旗县(市区)司法局汇报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通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工作方案》(通党办字【2016】6号)的情况。赵美杰对各地落实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该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重点推进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制度落实;二是要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三是要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便民窗口规范化建设,提高369法律援助服务圈便民服水平;四是要加强部门之间沟通配合,落实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五是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