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司法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公益普法宣传活动

19.03.2016  12:00

            3月15日,通辽市司法局与通辽市工商局等全市二十多家执法部门和诚信企业联合开展了“新消费  我做主”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公益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辽市司法局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法律知识传单、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围绕“新消费  我做主”这一主题,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宣传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着重对涉及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和问题进行了广泛宣传和咨询。共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宣传手册500余份,解答消费者服务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损害赔偿权等法律知识、政策规章120余人次,有效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了法治意识。同时向参加活动的企业提供了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促进了全市各行业、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商品的服务意识。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也是通辽市司法局目前正在开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活动的开展,我局认真履行了“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大力推进平安通辽、法治通辽建设,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