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国税局着力构建党建新格局

06.07.2017  10:32

      今年以来,通辽市国税局以“大党建”引领国税事业和干部队伍健康发展,以蒙古马精神凝聚和激励全市国税系统干部的智慧和力量,着力构建纵合横通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加——添砖加瓦,补齐短板。一是纵合与横通紧密结合。 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大党建”格局。“纵合”方面:向上,加强与地方党委组织部、党工委、区局党建办等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指导与支持;向下,开展市局党支部与各旗县局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加强对基层党建的指导。“横通”方面:对内,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负责全局、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基层党组织具体落实的全面从严治党新工作格局,使各部门在党建方面协调配合更加有力;对外,将国地税党建方面的合作作为创新举措摆在突出位置,将与其他部门合作加强党建工作作为国税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政治任务。积极与地税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合举办党员干部大讲堂;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共同开展党员警示教育活动等。 二是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 把加强思想建设、统一全局思想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来抓,时刻注重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学习计划及各类培训班教学计划中。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并结合实际开展讨论。广泛应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在内网开设学习教育专栏,在外网开通微信群,打造随时随地可以学习的电子书、微课堂。同时,坚持思想自律与制度他律的有机统一,从“谁来抓”“怎么抓”“抓什么”上筑牢制度体系,织紧织细织密织牢制度“笼子”;制发党组工作规则,出台构建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实施意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和巡察工作意见等制度;制定纪律审查、一案双查和执法监察等规程,与市检察院联合建立联席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减——减税减负,助力发展。一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严格落实3西部大开发、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好营改增税负测算、税户辅导、人员培训及税收宣传等工作,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二是减轻基层负担。 对基层请示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执行政策、检查工作为基层留足时间,尽可能从信息系统提取数据信息,减少基层报送量。近年来,核减近50项要求基层报送的资料;人财物等资源大力向基层倾斜,公开招录的100多名公务员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投入近千万元对基层分局(所)进行维修改造,购置近1000台电脑投入基层。
      乘——乘势而上,打造亮点。一是党建工作实现“三结合”。 党建与税收工作相结合,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体现在税收工作中。党建与队伍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各类创先争优活动,市局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3个基层局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9个旗县局全部为自治区“文明单位”,其中6个旗县局为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开展“双城同创”“学雷锋”和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党建与税务文化相结合,通过建好用好文化长廊、廉政教育展厅等,营造浓郁的国税文化氛围;通过举办道德讲堂、主题实践活动,利用业余时间举办摄影、各类球类比赛以及趣味运动会等,丰富党员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号召力。 二是为税收改革增添智慧。 注重统筹协调,科学分析形势,主动适应税收改革形势要求。市局与基层局共同探索建立党员干部管理新机制,实施党建工作“1+2”管理机制,收到较好效果。
      除——除旧布新,立足长远。一是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各级国税机关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职责范围内领导职责;领导班子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和指挥,把全系统党建抓紧抓实抓细,通过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和长管长严,切实将主体责任担起来,扛起来。 二是制定责任清单。 牢牢把握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方向,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和“两个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事项78项,监督责任事项34项,提出开展廉政谈话、听取专题报告、组织参加专题学习等17个“至少”,执行选人用人、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16个“落实”以及关于落实监督责任26个“加强”。全面厘清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动党建工作由“软任务”到“硬指标”转变,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无死角、无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