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工商局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21.03.2016  19:59

 

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市场健康发展,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通辽市工商局于3月14日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了广告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通辽市工商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行动,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赵玲副局长任组长,商标广告科工作人员为成员。制定了详细的行动方案,积极协调、周密部署,围绕主城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即飞机场、火车站周边、主流媒体单位开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五类”广告,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在行动中,共检查大型广告牌55块,小型广告牌200余块,广告内容涉及房地产、食品、通讯服务、餐饮服务等,现场责令改正3块。

在对通辽广播电视台、通辽日报社、科尔沁都市报社等主流媒体单位的检查中,检查组人员通报了主流媒体单位存在的问题,在进一步了解其广告发布流程后,强调广告发布备案的重要性及在广告发布中严防打“擦边球”、严防发“软广告”。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行动,有效净化和规范了广告市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王宝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