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整合到位扶贫资金40.5亿元完成全年资金投入的115.7%

10.09.2016  23:10

通辽市整合到位扶贫资金40.5亿元完成全年资金投入的115.7%

 

2016年,通辽市计划整合投入各类资金35亿元,扶持1.06万户、4万人(自治区下达任务33911人)稳定脱贫,贫困人口年人均收入增幅超过15%。截至目前,全市整合到位各类资金40.5亿元,完成全年资金投入的115.7%。

一、做实做细建档立卡,实现扶贫对象“底数清”。 通辽市制定了《通辽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先后开展三次建档立卡“回头看”,截止4月底,全市13.54万贫困人口录入工作全部完成,通过“回头看”累计动态清退61285人,重新进入59498人,建档立卡精准度进一步提升。

二、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扶贫工作“责任清”。 通辽市选派市级、县处级领导和科级及以下干部10241人驻村扶贫,其中市级领导32人,包联960户、3200人;处级领导431人,包联6465户、21550人;选派科级及以下干部9778人,包联46264户、110698人,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干部包联全覆盖。落实干部“三到、三有、一管理”措施,做到贫困户有规划、有项目、有实效,实现干部包扶到户、到人台账式动态管理。

三、“三到村三到户”工程稳步推进。 全市435个“三到”项目村到位国家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2275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于20户的“三到”项目村,实行直补或购买基础母畜等进行扶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于20户的“三到”项目村,将“三到”项目资金作为金融担保补偿金,按1:10比例放大,目前已投放“三到”项目担保贷款6000余万元。同时,加强与“十个全覆盖”工程有机结合,投入“三到”项目资金6542万元,为7743户建档立卡危土房改造贫困户进行直补。

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深入开展。 截至8月末,全市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累计投放35.06亿元,滚动扶持6.26万户贫困户。2016年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投放9.69亿元,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5.5亿元的176.4%。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投放3.65亿元,惠及8398户,需贷款建档立卡贫困户覆盖率达79.23%。同时,发放小额信贷资金2.62亿元。8月上旬,全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现场观摩会在通辽市召开,会议总结通辽市“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并就全区下半年金融扶贫工作推进做详细部署。

五、强化扶贫成效考核验收。 5月下旬通辽市库伦旗代表自治区接受国务院扶贫办第三方机构进行扶贫成效评估,被评估为“A类”,列全区五个抽评盟市前列。在总结通辽市库伦旗第三方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通辽市《精准脱贫第三方评估实施意见》《旗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专项考核办法》,为明年国家开展第三方评估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