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民政局四项措施助力扶贫攻坚工程
12月30日,通辽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了市委四届十一次全委会和全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会,研究提出四项措施,助力全市扶贫攻坚工作。
一是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兜底”功能,努力把低收入家庭的工作做好。提高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2016年,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年提高500元达到每人每年4400元,补助水平提高180元达到每人每年2700元。到2020年,农村牧区低保补助水平预计达到每人每年3500元。
二是切实发挥民政部门保障功能,努力把特困人员的工作做好。提高农村牧区“五保”、城镇“三无”等特困人员供养标准。2016年,农村牧区“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1000元达到每人每年8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500元达到每人每年4500元。预计到2020年,农村牧区“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2000元和7000元。城镇“三无”人员能达到10000元和7526元。
三是切实发挥民政部门救助功能,努力把因灾因病致贫人员的工作做好。“十三五”期间,加大对贫困家庭患重大疾病救助对象的救助力度,将医疗救助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解决因病致贫的难题。将临时救助封顶线提高到2万元,解决因临时性、突发性事件致贫的难题。同时,加大贫困地区受灾群众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因灾致贫返贫难题。
四是切实发挥民政部门扶助功能,努力把下基层推进精准扶贫的工作做好。一方面,在做好困难群体救助的基础上,选派优秀干部成立工作队,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嘎查村“两委”班子,把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特别是要抓好“十个全覆盖”工程和各项扶贫项目资金的落实使用,发挥项目和资金的最大帮扶效能。另一方面,积极配合嘎查村“两委”班子加强村屯规划建设,结合自身实际,确定致富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切实提高嘎查村集体和群众的“造血”功能,奠定群众稳定脱贫基础,努力促进农村牧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群众与全市同步步入全面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