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第二抽查组赴包头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集中抽查工作

25.03.2016  13:00

 

自治区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及时制定《关于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专项治理集中抽查工作方案》,按照抽查方案要求及分工,2016年3月15日至16日,赴包头市抽查组完成了集中抽查工作。抽查组在包头是市通过召集专项治理抽查工作座谈会,听取包头市、青山区及高新区统计局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查看收发文登记及查阅相关文件;调研青山区统计执法检查的措施和具体做法;围绕工业统计数据质量,在青山区和高新区分别抽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深入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检查和调研。

在所抽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召集座谈会,与企业财务及统计部门负责人、财务和统计人员座谈询问, 查看企业财务报表、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统计报表、企业出入库台账、统计平台数据和平台数据修改痕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讨论研究并反馈意见,指导企业统计员理解相关统计制度和指标解释规定,正确填报统计报表。

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企业统计人员更换后,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培训不够,新任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含义理解不够,填报统计数据时把握不准确。二是统计部门对月报数据催报较早,此时企业生产或财务报表数据没有确定,企业统计员按照预计数填报月报而在统计平台关网前不做调整,逐步累积进度数据与实际数据的误差。三是在经济下行环境下,统计执法难度加大,特别是对亏损企业的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经济手段无法实际操作。

通过专项治理集中抽查工作,提出建议: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制度的理解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础和保证,各级统计部门要建立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的长效机制,这是当前各级统计部门亟待加强的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