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邮政条例立法后评估问卷调查工作结束

15.04.2017  01:31

  近期,内蒙古局联合自治区法制办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问卷调查工作,该项工作历时近两个月,调查对象范围覆盖了全区12个盟市及部分旗县、乡镇的相关人员,目前已经圆满结束,取得了良好效果。 

  本次《条例》立法后工作是内蒙古自治区首次开展的邮政业法律法规立法后评估工作,内蒙古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问卷调查工作,为确保问卷调查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出《条例》实施五年来的效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有针对性地分类设计调查问卷。 分别设计了针对相关政府部门、邮政管理部门、邮政快递企业及消费者的四类调查问卷,通过科学合理设计调查问题,从多角度全面了解不同群体对《条例》的认知,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公众对《条例》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问卷调查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是问卷调查形式、渠道多样丰富。 在中国邮政快递报社的大力支持下,在本局门户网站上设置了《条例》问卷调查漂浮窗,有效加强了问卷调查工作的宣传影响,设计了在线答题系统,便于社会各界在线参与问卷调查,在自治区法制办网站上同步进行了公布,扩大影响面。各盟市局也积极配合做好动员宣传,采取在315消费者权益日进行街头调查访问、结合下乡检查深入基层开展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确保了问卷调查形式渠道的丰富性。 

   三是实现了调查对象的广泛覆盖。 自治区局及盟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基本实现全员参与调查。各盟市辖区内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对象覆盖了盟市、旗县、乡镇苏木邮政局所和快递网点,切实反映出各级企业从业人员的实际诉求。消费者调查对象反映出不同年龄段、不同地区、不同职业消费者的意见建议。 

  本次问卷调查共回收问卷1300余份,从调查结果上来看,《条例》实施的五年来,基本实现了促进全区邮政普遍服务水平提升、规范快递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用邮权益的立法目的。参与调查的相关政府部门、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邮政快递企业从业人员、消费者整体认为《条例》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比较好。同时,调查结果也反映出: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和面临形势的变化,《条例》部分内容已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用邮需求,不能适应当前行业形势的发展变化,有待进一步修订完善。调查过程中也征集到了对《条件》进行完善补充的相关建议意见120条,这对于我局今后开展《条例》的修订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下一步,内蒙古局将继续按照《立法后评估方案》的安排部署,做好《条例》立法后评估的后续相关工作,形成高质量的《立法后评估报告》,为《条例》的修订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