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邮政管理局修订了《邮政社会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

09.04.2018  01:02

  为了提高我市邮政特邀监督员的工作效率,更好的发挥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促进我市社会和谐和邮政业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巴彦淖尔市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社会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总结近年来管理和考核具体情况,巴彦淖尔市邮政管理局制定下发了《巴彦淖尔市邮政社会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对辖区邮政社会特邀监督员的监督责任和义务、各类报表报送截止时间、年度评优条件、具体考核事项和监督费考核标准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并对如何创新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进行了规范。该《办法》的印发,是巴彦淖尔局将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具体体现,对规范辖区邮政社会特邀监督员监督行为和提升辖区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和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巴彦淖尔局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督促辖区邮政社会特邀监督员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其社会监督作用,切实做好辖区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新修订《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有效发挥邮政社会特邀监督员监督作用。 

     

    巴彦淖尔市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