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释推介3部新法规,这场新闻发布会信息量很大!

04.11.2020  09:54

  11月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进行阐释推介并推动贯彻实施。

  新闻发布会现场

  阐释推介3部新法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就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规范、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风险防范与处置、促进与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对于推动地方金融高效能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自治区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立法修法规划的具体举措,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原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倡导与鼓励、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以法律的形式倡导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依法推进“文明内蒙古”建设,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内蒙古竞争力和内蒙古形象,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该条例将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运用法治手段优化地方营商环境的积极探索,条例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着力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对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监督工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以期近一步推动全区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答记者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尹国惠、财经工委副主任高艳、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袁新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吉日格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工作处处长许雅璐、社会工作处处长陶志强以及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等相关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此外,共有25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供稿:章奎      图片:张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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