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内蒙古4部门联手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

16.10.2015  10:19

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的配合与监督,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近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被列入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项目之一。

据了解,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就下一步工作达成了一致意见:建立食品药品案件信息平台,形成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审查、咨询、监督渠道;研究制定落实《意见》的实施细则;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机关不起诉、法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移交食药监管机关,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4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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