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旗: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10.08.2016  04:38

鄂伦春旗: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鄂伦春旗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各级干部层层抓落实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建立日常调度机制,强化考评问责、督查问效,完善包联单位联系贫困村和贫困户制度。

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旗委常委帮扶10个乡镇、处级领导每人联系1个贫困村,134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82个行政村结成“一对一”“多对一”帮扶对子,全旗8000余名干部职工与5571户贫困户结对认领,广大干部职工带着责任与感情敢认“穷亲”,使12298名贫困人口找到“娘家人”。认领干部在摸清包扶贫困户的家庭情况、贫困状况、致贫原因、发展意愿的基础上,根据贫困程度、致贫原因、本人意愿等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和脱贫计划,明确脱贫时限。目前,每一户脱贫措施和脱贫年限都已确定,做到了扶贫到户,精准到人。

按照“六个精准”的扶贫工作要求和“五个一批”的脱贫途径,鄂伦春旗将扶贫开发与区域重点帮扶、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五级示范抓引领”行动、 “十个全覆盖”工程等统筹推进,深入实施整村推进、生态移民、“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和“雨露计划”等项目。2014年以来累计投入扶贫资金3.7亿元,2015年脱贫2602户6404人。

2016年,鄂伦春旗通过“五个一批”的扶贫措施,实现年度脱贫目标。

在产业脱贫方面,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和乡村旅游业,重点抓好农畜林产品加工转化增值、提质增效,建立电商扶贫服务平台,通过电子商务延长绿色农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特色旅游产业的产业链,拓宽销售增收渠道,以特色产业发展带动,使因灾、缺土地、缺技术致贫的贫困户通过产业扶持实现脱贫。

在易地搬迁上,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的村屯撤并,合理确定扶持政策,选准扶持产业,确保搬迁贫困户有业可就,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在生态补偿上,完善生态脆弱地区扶贫搬迁差异化补助政策,落实生态奖补政策,确保因缺少劳动力和生活环境恶劣致贫的贫困户实现脱贫。

在教育扶持上,实施低保家庭大学生入学资助政策、“雨露计划”工程,加大创业能力培训力度,确保因缺技术、因学致贫的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在社保兜底方面,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对丧失劳动能力、因病因残致贫的贫困户,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使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确保到2017年30个贫困村全部退出,2019年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