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 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21.08.2017  21:12

   内蒙古自治区环保整改第六督查组日前深入鄂尔多斯市7个旗区,对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先后深入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准能污水处理厂、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伊金霍洛旗赛蒙特尔煤矿、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区和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等地,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实地督查。督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梳理出鄂尔多斯市在重点流域治理、地下水超采、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无序开发等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召开座谈会向鄂尔多斯市党委、政府反馈了督查意见。

  督查组认为,鄂尔多斯市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参与部署落实,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再梳理、再分解、再细化、再落实,并采取项目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等方法,有效保障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截至目前,鄂尔多斯市涉及的23项问题,已完成整改5项,细化的185个任务,已完成整改52个。具体来说,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问题现状认识不到位、市委专题研究生态环境问题少及煤化工、电解铝、火电产业研究不够3项立行立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推迟、达拉特旗经济开发区高盐水晾晒池及灰渣场未经用地审批、违规占用天然草地和老旧锅炉未淘汰3项限期整改问题已完成2项。财政部门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投入不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粗放、破坏生态环境等17项整改任务均取得实质性进展。

  总体来看,鄂尔多斯市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到位,措施有力,整改有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督查组建议,鄂尔多斯市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的各项部署要求,压实责任、加快整改力度、强化执法监管、加强督查调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推进。(记者 郝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