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初显成效

20.04.2015  12:38

为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食品安全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15年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号召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酒店食堂、学校食堂、农村牧区集体聚餐提供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大型工地工厂食堂、大型连锁超市参与投保;鼓励具有相关经验、信誉好、实力强、服务质量高、网络齐全的保险企业参与承保。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已有7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入保,其中酒店、学校(幼儿园)、企业食堂等餐饮单位33家,流动餐车38家,投保费用共计27.0761万元,赔款限额1.464亿元。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对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补偿受害消费者,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损失事故,承保机构将在第一时间支付或预付赔款,最大限度地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今后全市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投保范围,支持保险企业开发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创新产品,规范保险运行程序,简化投保和理赔手续,逐步建立“食责险绿色理赔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