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酒后开车故意撞死人顶多判3年”不可信
[ 导读 ]帖子中称“醉驾撞人,3年”,备受广大网友质疑。网友“图雪”说:“按照他这种说法,那些警察都是吃白饭的吗?不可能!”网友“玲玲”说:“这已经涉及到故意杀人了吧?绝没有这么简单就宣判醉驾撞人。”
律师:最高可构成死刑
“1、花3800元考驾驶证,花5500元买一辆破车,花8元钱买一瓶老白干,守在仇人门口。2、仇人出来的时候,踩死油门,轰然飞撞,人倒在血泊中。3、淡定地喝着老白干,等待警察来酒精测试。半月后,法院宣判:醉驾撞人,3年。这比故意杀人判死刑合算多了!我看以后谁还敢惹我!都正儿八经的,都给我悠着点,驾照我有,破车我也有,弄你只需要8元钱。”近日,微信朋友圈里这样一则消息被广大网友转发和关注,很多网友认为帖子内容不真实不可信。1月12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就该帖内容进行了采访。
帖子中称“醉驾撞人,3年”,备受广大网友质疑。网友“图雪”说:“按照他这种说法,那些警察都是吃白饭的吗?不可能!”网友“玲玲”说:“这已经涉及到故意杀人了吧?绝没有这么简单就宣判醉驾撞人。”
就此,市交管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队长孟详超解释:“事实并非帖子中所言,醉驾引发交通事故,根据测定的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将其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种类型。后者更为严重,会被判刑。前者的处罚就是罚款和记12分,并且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孟详超说,一旦醉驾撞死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具体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判定。
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郭伟俊律师告诉记者:“若依照帖子中所言,驾车撞人者全责,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且已经涉嫌故意,应定为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而故意杀人罪的主体若是一般主体,即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则罪名成立。根据帖子里表述,此行为属于直接故意,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因为报复,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郭伟俊律师表示,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所以类似帖子中的行为千万不能当真,更不能效仿。
[责任编辑:赵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