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采取七项主要任务振兴传统工艺

10.10.2017  11:56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张昊文) 日前,自治区文化厅制定出台的《关于振兴传统工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采取七项主要任务振兴传统工艺。

  《实施意见》明确,建立自治区保护和振兴传统工艺目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培育命名一批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加强传统工艺传承人队伍建设;建立传统工艺工作站;加强传统工艺相关学科建设和理论技术研究,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设计、制作水平;拓宽传统工艺的宣传、展示、销售渠道;促进社会宣传和普及教育。

  自治区文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内蒙古传统工艺门类众多,分布面广。振兴传统工艺,有助于传承与发展我区优秀传统文化,涵养文化生态,丰富文化资源,增强文化自信;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手工劳动的创造力,彰显手工劳动的创造性价值,在全社会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有助于促进就业,实现精准扶贫,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强传统街区和村落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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