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开展营业执照换发工作

19.12.2014  18:50

 

按照国务院推进工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部署和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要求,从今年4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要求对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为此,包头市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做好营业执照换发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加快营业执照换发步伐。 从4月1日起,采取在市政府政务大厅工商窗口发放传单和利用工商红盾网站公告通知等宣传方式告知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截至目前,市局登记窗口已换发新版营业执照680余户,全市持有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已达到9600余户。

二是双管齐下,推动营业执照换发进程。 今年恰逢企业年检改年报第一年,借10月1日起企业年报申报和企业公示联络员备案登记之机,积极提醒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仅两个月时间,市局窗口就换发新版营业执照130户,联络员备案登记达到290余户。截止目前全市联络员备案已达10362户。

三是加强行政指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对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前置证件是否有效,经营期限是否到期等进行审查,对即将到期或已经到期的,要求企业及时办理相关证件或办理变更登记。(蔺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