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22.12.2015  09:37

  今年以来,兴安盟工商局 采取四项措施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有力维护了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部署重点工作。 年初,印发了《兴安盟工商局2015年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兴工商广字〔2015〕20号)明确了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重点任务和要求。转发了《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开展整治传统媒体“五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了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兴安盟工商局整治传统媒体“五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目标、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时间和安排、整治工作要求。 

   二是加强新《广告法》宣传和培训工作。 1 月4日 召开广告企业通报会。会上传达了建设扶持广告业发展推荐项目库有关通知精神,通报了全盟广告市场存在的问题,对广告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8家广告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新《广告法》颁布实施后,及时组织工商系统干部参加了全国工商系统“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电视电话会议”。 8 月28 日 ,举办了学习贯彻新《广告法》培训班。各旗县市工商局分管局长、广告股长、执法骨干、全盟新闻媒体单位负责人和广告中心主任、广告经营单位负责人共80 余人参加了培训,为今后的广告日常监管与执法、广告审查与发布起到良好的指引作用。 

   三是 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行政约谈。 6 月初,召开了兴安盟违法广告告诫会,针对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大数据监测到的兴安盟部分媒体存在的违法广告问题,对兴安广播电视台、兴安日报进行了行政约谈。盟工商局主要领导带队,邀请盟委宣传部、广电局的分管领导到盟级主要媒体进行现场办公,通报了虚假违法广告发布情况、违法率、违法条次,排名,并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10次。我盟主要媒体针对存在的违法广告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自6月以来截至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检测全国部分媒体广告情况的通报显示,兴安盟主要媒体违法广告发布率为零。 

   四是强化违法广告监测和整治工作。 加强虚假违法广告的监测工作,每周至少登陆2次国家工商局广告大数据系统进行查看,发现违法广告每半个月下一次责令停播通知书,在立案查处的同时,上报盟委、行署、宣传部、广播电视局。对媒体拒不改正的或在国家工商总局大数据排名靠后的,上报自治区工商局查处,并将媒体严重违法广告处罚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从5月份开始 , 开展了整治传统媒体“五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全面整治了电视、报纸、广播、固体印刷品、户外广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人民群众反应强烈、投诉多的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 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 等虚假违法广告。截至目前,全盟共查处广告案件7件。(田志、周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