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民运会期间消费投诉处置工作

06.08.2015  20:36

 

为确保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期间全市消费投诉渠道畅通,消费纠纷快速解决,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消费投诉的受理和调处工作。

一、启动消费市场应急预案。从2015年8月1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在此期间,全市启动消费市场应急预案。市局成立了消费投诉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消费投诉突发性事件的指挥、调度、协调及督查督办工作。市工商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基层局也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加强了消费投诉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了各个地方、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二、加强应急值班安排。民运会期间安排了消费投诉应急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消费投诉突发事件的调度、协调、指挥工作。市局还成立了临时应急执法队,负责消费投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各基层局在民运会期间也都相应成立应急调处队,处理突发性消费投诉事件,确保消费纠纷就地解决,解决率达100%。

三、加强重点消费领域监管。民运会期间,全市将重点加强对市内各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旅游景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场所、夜总会、民运会运动场馆周边、运动员生活服务区域、商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强化源头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消费事件。

四、在全市实行异地消费者投诉现场解决工作制。为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保障消费者权益,民运会期间全市实行异地消费者投诉现场解决工作制,即异地消费者遇消费纠纷投诉12315热线时,可不按常规“七个工作日处理”原则,而由各有关地区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接收投诉单后,承办单位须在城区20分钟内,城乡结合部4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的原则现场解决投诉。

五、加强信息传递。民运会期间,各地都安排专人负责每日投诉案件的“上传下达”,对承办单位上报的办结反馈进行核查并报送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便于市局统一调度和指挥。(梁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