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实履行重要使命 扎实推进就业精准扶贫

14.03.2017  18:01

就业扶贫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自治区《就业创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以“三个确保”即:确保对每个贫困家庭有就业创业能力的进行一对一精细化服务;确保贫困家庭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至少一人实现就业;为贫困家庭有意愿参加培训的提供培训,确保其掌握一项就业技能”为目标,通过采取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实施“六个进村入户”、精准就业援助引导鼓励转移就业、按群体分类施策开展技能培训、依托项目发展吸纳就业等措施,扎实推进就业创业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2016年12月底,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就业扶贫目标任务。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108675人,其中转移就业57489人,单位就业6541人,自主创业7556人,公益性岗位安置1682人,其他形式就业35407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31574人,其中农牧民技能培训21065人,创业培训2265人;享受创业担保贷款1137人。

2017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围绕自治区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就业扶贫整体安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就业信息系统的就业扶贫模块,精准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法定劳动年龄人口的情况,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促进、创业带动为手段,积极推进就业扶贫工作。2017年完成就业扶贫总目标任务25%的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调整工作目标任务,除国家级贫困旗县外的其他旗县要全部实现法定劳动年龄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