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亚平: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要文件精神指导政协协商民主实践和理论研究

22.12.2015  19:04

  必学习 必钻研 必弄懂 必会用 必丰富 必发展

  任亚平要求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要文件精神指导政协协商民主实践和理论研究

   本网讯(记者 巴菊媛) 12月21日至22日,内蒙古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理事会议暨2015年度理论研讨会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内蒙古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长任亚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和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意见,传达了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议精神,通报了内蒙古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工作情况,表彰了2015年度优秀征文,围绕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和提高政协履职成效展开了研讨。

  任亚平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可谓一年一篇“大文章”、一年上一个“大台阶”,十八大提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发表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讲话;今年以来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先后出台一系列推进统战工作及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文件,关于协商民主的重要论述、重大部署的出台密度前所未有。协商民主的实质是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面对社会阶层分化、利益多元、诉求多样的格局,解决“发展起来以后”的诸多问题,离不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才能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对协商民主重要意义和重大作用的表述高度前所未有。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以便增进共识、增强合力,拓展了协商民主的多个渠道,其中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专门机构,广泛容纳了全部统战对象、34个界别、56个民族和海内外同胞,协商民主内涵和外延的覆盖广度前所未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也是前所未有。

  任亚平要求,自治区政协工作和人民政协理论研究,都要服从于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全区各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都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系列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对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要求和部署。要把中央和自治区系列文件作为必读书、必修课和必要的遵循,必学习、必钻研、必弄懂、必会用、必丰富、必发展,逐句研读、逐条领会、逐项落实,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促进人民政协理论完善和实践的创新,不断推动自治区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发展。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