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林业局部署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25.10.2017  19:56

林业厅政府网10月25日讯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林业厅召开的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视频会议精神,阿荣旗林业局多部门联动,及时部署。

一是各林场、管护站要对辖区内候鸟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和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划定保护责任区,明确责任到人,加大野外巡护和看守密度;森林公安要充分利用无人机对难踏查地段进行航拍巡护;发现网捕、毒药、猎夹、猎套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二是森林公安要严厉打击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及时与工商部门沟通合作,加大对在市场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监管力度;要加大对网上交易平台、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进行关注力度,特别是对“店内(网上)合法展示、店外(网下)非法交易”等变相违法交易活动,要依法追查,净化市场和网络;各森林公安派出所对辖区的餐馆、饭店、养殖点要依法进行排查。

三是野保站要落实监测责任,做好日报告,发现野生动物种群带毒异常情况及时反馈上报;要严格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监测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自查,对候鸟越冬区域要全面实行重点监测,并根据鸟类迁徙变化及时调整重点监测区域布局,加密监测巡查路线,切实消除监测盲区。 

四是各部门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好微信公众号、局机关LED宣传屏幕、各林场、森林派出所入户宣传、林政防火检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口头宣传和发放宣传单,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的理念,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特别是宣传关于“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以及“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法律新规定,提高社会公众遵纪守法、主动拒食野生动物的自觉性;发现典型案例,要及时报道曝光,营造强大的震慑声势,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危害野生动物保护的非法行为,形成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是要清醒的认识到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监测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要按照旗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责任,配合好专项打击行动,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引导林区保护团体、志愿者有组织地参与保护行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刘清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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