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法院金融法庭四项措施提升办案效率
01.06.2015 21:38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今年以来,伊金霍洛旗法院金融法庭结合当前金融审判工作实际,出台四项措施,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质量。
加强学习,提高审判人员及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每周一上午例会汇总难题,讨论、学习、解决问题,遇有新法和法释都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学习。
庭下用功,就目前金融案件特点,制作不同案例模版。针对现在本地区金融案件特点,选取有特点、有代表性案例制成模版,审判人员互相讨论,不断完善,形成代表性模版,在以后的审判工作中“对症下药”,结合具体的事实情况再具体分析解决,加快办案效率。
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以当庭宣判为原则,择日宣判为例外。适宜简易程序审理的金融案件,经过开庭审理已经能清楚案件事实、明确法律关系、正确适用法律的,当事人之间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当庭宣判。不仅提高审判效率,更使当事人对法院的公正判决持肯定态度,有利于法律的社会效果。
完善诉讼调解,充分发挥调解的功能,大幅度节约公共成本和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樊富)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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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015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