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女子利用银行平台进行集资诈骗涉案金额高达27亿元

29.05.2015  11:47

近期,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浙江杭州等多个省市相继发生储户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不翼而飞的案件。经各级新闻媒体报到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2015年1月上旬,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侦办的图某集资诈骗案二审判决部分已经下达。该案主要特点就是买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银行平台进行集资诈骗活动,储户持有银行存折,而存折上存款全部不翼而飞,涉案金额达27亿余元。此类利用银行平台进行集资诈骗犯罪活动的作案手段应予以关注。

经调查,自2007年以来,图某伙同他人在基本无规模经济实体、无投资项目、无可观经营利润、无集资往来账目的情况下,以高息揽储、贴息存款为诱饵,以开发房地产、建黄金首饰加工厂、投资、借款等为幌子,勾结买通银行工作人员,采取“破损换折”、“三次密码”、“一次密码伪造存折”、“伪造存折”、“虚增虚减资金”等作案手段,集资诈骗内蒙古 巴彦淖尔鄂尔多斯 、乌海、呼市以及北京、河北、河南、山西、浙江、澳大利亚等地82人(户),涉案金额达27亿余元人民币。

经公安部门调查分析,此类案件主要作案手段有以下几种:

有真实资金进入取得银行存折(真存折)

破损换折” ,集资诈骗人先到其买通的银行工作人员任职的VIP柜台假意办理业务,利用集资参与人(储户)的身份信息办理了开户业务,并且预留了自己的密码;办理好的存折留在买通的银行工作人员手中。随后,再带着集资参与人(储户)来该柜台办理开户业务时,所有开户业务所需流程都进行操作,但是在最后一步时不点击提交,集资参与人(储户)办理的开户业务根本不生效,而后将集资诈骗人提前开立的存折交于集资参与人(储户)。在集资参与人(储户)约定的资金注入该存折后,集资诈骗人再到该柜台,以存折破损为由将集资参与人(储户)手中的存折进行了换折处理,换好的存折由集资诈骗人掌握,集资参与人(储户)手中持有的原存折失效。

三次密码”,集资诈骗人提前告知买通的银行工作人员,集资参与人(储户)将到其VIP柜台办理开户、转账业务。在集资参与人(储户)办理开户业务时,第一次输入办理开户存折的密码,第二次输入进行确定,在集资参与人(储户)将资金转入新开立的存折后,诱骗集资参与人(储户)再输入一次密码,将该存折内的资金直接转入集资诈骗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在打印存折时只打印开户、存款记录,不打印取款转账记录。

一次密码伪造存折”, 集资诈骗人通过买通的银行工作人员,利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套取银行存折或定期存单,银行内鬼没有将存折或存单的开户信息打印到存折或存单上,将套取的空白存折或存单交给集资诈骗人,集资诈骗人在套取的空白存折或存单上非法打印上集资参与人(储户)户名、开户时间、金额、账号后,再由银行“内鬼”带到银行柜台,在集资参与人(储户)办理业务时,将其同一银行其他账户内的资金转入新开立的账户时,假意操作办理转账开户,让集资参与人(储户)输入一次转账密码,直接将集资参与人(储户)原账户内约定的资金转入集资诈骗人指定的账户,办理完毕后,将集资诈骗人套取、伪造的存折或存单交给集资参与人。

无真实资金进入取得银行存折(即假存折)

伪造存折”,集资诈骗人通过买通的银行工作人员,利用他人的身份信息或集资参与人(储户)的身份信息,套取银行空白存折或定期存单,或者是只有开户信息的存折,银行内鬼将套取的空白存折或存单、再者是只有开启信息的存折交给集资诈骗人,集资诈骗人根据与集资参与人(储户)约定的垫付存款的金额,在套取的存折或存单上非法打印上集资参与人(储户)户名、开户时间、金额、账号后,再由银行内鬼带到银行柜台,而后集资诈骗人与集资参与人(储户)一同来到内鬼所在银行柜台办理业务,内鬼假意从集资诈骗人递入的银行卡中给集资参与人(储户)新开立的存折或存单中办理转账业务,假意操作完毕后,将集资诈骗人事先伪造好的存折或存单,通过柜台递给集资参与人(储户),集资参与人(储户)拿到存折后,感觉到集资诈骗人已给自己垫付了存款,事后再将集资诈骗人垫付的资金打到集资诈骗人指定的账户。

虚增虚减资金

集资诈骗人因借集资参与人资金没有归还,让集资参与人(储户)在指定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时,内鬼假意从集资诈骗人递入的银行卡中给集资参与人(储户)在该行原来的账户中转入所借资金(实际是利用银行内部漏洞,虚增了集资参与人账户内的金额),将该笔资金与集资参与人(储户)原账户内的资金一起转入集资参与人(储户)在该行新开立的账户中,再通过“破损换折”的作案手段,将虚增的存款金额通过虚减的方式来抵顶,集资参与人(储户)原账户内的资金归集资诈骗人挥霍使用。

对此,为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稳定,经侦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加强情报搜集研判,加大对此类犯罪防范和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宣传预警。金融系统应加强对此类作案手段的宣传预警。强化内部管理,对一线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现场进行有效监督,完善相关业务规定,对发现问题不护短,及时处理,对此类犯罪作案手段进行有效分析,制定出有效的防范措施。要加强对社会大众的宣传。让社会大众认识到集资诈骗的社会危害,如何来保护自身利益。公安机关与金融机构要密切协作,加强防范和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稳定。集资诈骗人利用银行工作平台,勾结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作案,将损失转嫁给金融系统,集资参与人持有银行真实的存折,为维护自身利益,容易引起涉众型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因此金融机构与公安机关应信息共享,坚决打击,维护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记者高平 薛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