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铸爱心扶贫路 播撒真情暖青城

21.10.2015  13:04

[ 导读 ]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全国扶贫日。全国扶贫日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关心爱护,是创新完善社会扶贫机制的重要举措。

  全国“扶贫日”募捐活动倡议书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驻呼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

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全国扶贫日。全国扶贫日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关心爱护,是创新完善社会扶贫机制的重要举措。市委、政府对组织开展好全国扶贫日活动高度重视,对贯彻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个别地区受生产生活条件差、自然灾害多、基础设施落后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状况还未彻底改变。贫困地区群众收入水平低,住房、医疗、教育、饮水、交通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在我们享受现代化建设成果的同时,面对我市渴盼早日脱贫致富的农村贫困人口,理应伸出援助之手,助其一臂之力。全国扶贫日的设立,为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扶贫开发搭建起更为广阔的平台。为此我们共同倡议: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政府号召,共同参与到扶贫开发伟大事业中来,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献一份爱心,出一份力量。

我们欢迎您伸出仁爱之手、献出慈善之心,您的善举由扶贫机构重点用于资助农村困难学生、帮助自然生态环境极其恶劣地区特困群众移民搬迁等惠及扶贫对象的民生事业,并通过呼和浩特市政府网及时公布您所捐赠款项的去向、用途、使用效果,接受您和社会监督。我们也欢迎您直接确定捐助对象和捐助用途,实行一对一的对接帮助,欢迎您投资贫困地区实施产业开发,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资助贫困地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民生事业,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深入贫困户开展调研慰问捐助等。市属新闻媒体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扶贫帮困的优秀典型,弘扬奉献精神,激发社会各界的扶贫帮困热情。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扶贫攻坚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爱心无止境,慈善见真情!您的善心将为困难群体点燃生活的希望,您的善行将为困难群体播撒生活的阳光。让我们一起努力,将饱含爱心的涓涓细流汇集成扶贫济困的浩瀚江河,用情寄家乡的拳拳之心凝聚起推进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为首府打造“两个一流”、推进“三个建设”、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谱写爱的华章。

有意捐赠扶贫善款者请与呼市农委社会扶贫科联系,电话:2841685。

呼和浩特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赵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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