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命名10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29.03.2016  11:36

  为学习贯彻中央和各级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锡林浩特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民族工作主题,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锡林浩特市委、政府研究,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决定命名宝力根苏木萨茹拉塔拉嘎查、贝力克牧场、巴彦查干街道办事处、楚古兰街道孟柯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水利局、公安局、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锡林浩特供电局、锡林郭勒盟宏源羊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单位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并授予奖牌。自2015年锡林浩特市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评选推荐活动。共有38个单位申报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